关于2008年全国通用类补贴机具选型有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1号)的规定,现将2008年全国通用类补贴机具选型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鉴于时间紧迫,为加快购机补贴政策的落实,2008年不再另行在全国范围开展通用类机具选型,继续沿用2007年的全国通用类机具补贴目录。通用类目录中的产品2008年的**高销售限价及销售区域等事项由各省(区、市和兵团)农机管理部门与相关厂家协商确定。
二、根据各地特殊需要,各省(区、市和兵团)可按照从紧从严的原则,对2007年全国通用类补贴机具目录进行适当增补。参与增补的机具必须是已列入《2006—2008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和年度增补目录的产品。
三、通用类补贴机具价格商定及部分产品增补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15日。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由各省(区、市和兵团)农机管理部门公布。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五日
发表于 @ 2008年02月15日 16:43:00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