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毫无疑问带来了可观的效果。农民购机积极性提高,而企业的效益得到增强,农机化事业得到大力发展。今年以来,农业部将农机补贴统一招标的权限下放到各省后,很多省份都是按年初时各企业的竞标价而进行补贴,供货价格上比去年的目录价格略有上浮。在全国范围内,同一厂家同型号的产品补贴价格也基本相当。
然而,令所有人士都始料未及的是,一场成本上涨的风暴强烈波及到这项政策。今年一季度,仅钢材的价格就上涨了30%以上。而由于今年新《劳动法》的实施,企业的人力成本也大幅上升,无疑使企业成本压力备增。此外,受美国次贷危机、人民币不断升值、国家信贷资金规模不断从紧的影响,企业的资金成本也在不断增长。且目前的中央农机补贴资金不能立即兑现,而是需要一个过程,企业的资金周转非常紧张。越是规模大的企业前期垫付的资金也就越多,企业的现金流受到强力制约,技术创新、项目投资、生产追加资金受到影响,这个时候,企业自然首先要考虑维持其正常运转。
据了解,有的省份出于保护农民利益的考虑,严格规定了厂家今年目录销售价在去年的基础上不得超过5%左右。尽管这已经考虑到了企业的实际困难,而且一些企业自身也极力化解成本上涨与资金压力,但有的企业仍然感到力不从心。
让补贴政策更加惠及各方
从企业的角度看,也许会理解生产企业的这一做法。企业经营的目的就在于他的逐利性,经营者要对股东和出资人负责。如果无利可图,势必影响他们参与此项政策的积极性,在进与不进补贴目录销售的利益博弈中,企业肯定会倾向于现实利益的考虑。即使会得罪农机部门,但如果眼下连企业生存都困难,必然会消极应付补贴销售。因此,放弃补贴或者积极性受挫,对于生产企业也是一种无可非议的痛苦选择。这恐怕也是一些地区出现补贴销售不积极而非补贴市场销售却顺畅的主要原因。
此外,如果在实施补贴政策过程中,进入的企业如果无法保证合理的利润,即使免强供货,其为农民的后续服务肯定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制约。一位业内人士曾经说,如果没有优秀的企业作保证,这项政策的实施效果无疑也要受到影响。农民得不到企业的良好服务,这显然也不是我们农机行业人士所希望看到的局面。
作为一项支农惠农的政策,农机补贴政策制定的初衷肯定是首先让部分农民得到实惠。企业、经销商、农民、各级农机管理部门都是农机补贴政策生态链上的一环,如果哪一环偏轨,都会使这项政策的实施效果打折扣。
因此,根据不同的发展势态,科学合理地确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长效机制,尊重、平衡各方的利益诉求,使国家、企业和农民三者之间的利益达到经济学上所说的“帕累托**优”状态,实现补贴资金的**优配置。(信息来源:2008年4月21日 中国农机化导报)
发表于 @ 2008年04月24日 14:25:00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