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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07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呈现三大特点
江苏省各级农机部门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广泛宣传,阳光操作,强化全程动态管理,2007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呈现三大特点:
一是财政补贴资金投入大幅增加。2007年全省各级财政投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达2.54亿元,比上年增加1.0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7700万元,比上年增加5500万元;省级财政1亿元,比上年增加3500万元;市县财政7700万元,比上年增加1109万元。200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直接带动农民投入超过10亿元,拉动全省农机化总投入达到40亿元,比上年增加10亿元。
二是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不断规范。2007年,该省修订完善了《江苏省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制订了《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考核细则》,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标准,把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考核与农机化目标考核挂钩、与专项工作补助经费挂钩。各级农机部门都建立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操作程序,加强监督考核,并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的管理办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加强。2007年初,针对个别地区出现倒卖补贴插秧机的现象,江苏省农机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财政补贴水稻插秧机管理的紧急通知》,并建立了举报奖励制度。各地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监督管理。盱眙县农机和财政、公安部门联合印发了加强财政补贴农机具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对举报人的奖励和倒卖人的惩罚措施;溧阳市对补贴机具实行严格的合同条款管理,明确了购机人的违约责任,确保机具不流失;金坛市、淮阴区、东海县等地加强了对倒卖机具的追查,并对倒卖人进行了严肃查处。不少县(市)通过制定镇村审核担保或者收取适当的担保金等制度,有效地防止了机具流失。由于各地在加强补贴机具监管方面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倒卖补贴机具的现象得到了及时有效的遏制。
发表于 @ 2008年04月24日 14:28:00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