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分站与下属监理站签订2006年农机安全监理目标管理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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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实施省总站农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促进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全面发展,黑龙江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农垦分站与下属监理站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工作目标 1、 无农机大事故重大事故,无航空器事故。 2、 农机技术状态完好率90%以上; 3、拖拉机、收割机挂牌率95%以上; 4、 驾驶员持证率98%以上; 5、 农机违章率低于15%; 6、 农机年度检验率90%以上; 7、 新牌证换发率80%以上; 8、 按规定收缴和上交监理费; 9、 按时上报农机监理月报表; 10、 总局级“农机安全区”达到40%以上; 11、 无总局级农机行政诉讼案件,分局级农机行政诉讼案件败诉为零; 12、 无农机监理员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13、 按规定参加上级召开的会议、培训班等活动
二、考核验收及奖励办法 2006年11月份总局农机监理站将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目标管理考核验收,根据考核结果兑现目标管理奖励,奖励额基数为2004年兑现奖励额。考核为优秀单位,增加20%的奖励额。考核为达标单位的,按奖励基数进行奖励。考核为不达标单位,不予奖励。发生农机生产事故造成死亡的,每死亡1人,扣减奖金1000元。奖金从分局留成的农机监理费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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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 2008年05月21日 14:34:00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