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优选种粮大户
东北网4月18日讯 日前,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出台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方案确定今年黑龙江省购机补贴原则上覆盖所有农业县,其补贴对象的优选条件是: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配套购置机具的农户(购置主机和与其匹配的作业机具);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的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等。
据了解,今年黑龙江省的农机购置补贴将向优势农产品集中产区、产粮大县、贫困县和农机服务组织倾斜。以推进主要粮食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为重点,继续推进机械深松整地、保护性耕作和
玉米收获机械化技术。并充分尊重农民购买农机的自主权,引导农机企业参与补贴市场竞争。
方案规定,购机补贴率不超过机具价格的30%,且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
拖拉机和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8万元。一户农民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一套(4台,即1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3台作业机具)。
此外,各县(市、区)要按照资金分配计划首先落实春季水稻
插秧机的补贴工作,并优先保证9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及配套农具的补贴额度,其补贴资金额度比例要不低于补贴总额(扣除水稻插秧机补贴额度)的60%。每台拖拉机还必须配备一台深松机械,机、具配套比不低于1:3,以满足我省深松整地对大型农业机械的需求。(宋丹辉 黄春英)
发表于 @ 2008年05月21日 09:56:00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