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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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ohu.com/20080509/n256748007.shtml
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工作会议(新闻)
5月8日,高检院部署今明两年在全国开展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就开展这项工作的意义、目标等,记者采访了高检院反贪污贿赂总局负责人。
问:高检院为什么部署开展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
答:...近年来,中央先后出台了包括全面取消农业税、建立各种粮农补贴制度、实施农村扶贫开发计划、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等在内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
随着国家“三农”投入的大幅增加,涉农贪污贿赂犯罪呈增多之势,影响了中央政策部署的落实和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部署开展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查处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直接侵害农民利益的职务犯罪,是检察工作主动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重要体现,同时也是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重要措施。
问:通过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要达到哪些目标?
答:通过深入开展这项工作,加大查处涉农职务犯罪的力度,
集中突破一批危害新农村建设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有力地惩治和震慑腐败分子;有效保障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新农村建设资金安全,保障新农村建设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建立和完善预防新农村建设中贪污贿赂犯罪的长效机制,促进农村地区和涉农部门的反腐倡廉建设。
问:新农村建设中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相对比较分散,有的比较隐蔽,检察机关如何收集案件线索?
答:结合各地新农村建设实际拓宽案源渠道,搜集排查案件线索。
依靠人民群众,面向社会加强举报宣传,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举报网站,广泛发动社会各界举报有关犯罪。联络当地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掌握当地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情况,从中分析、摸排案件线索;加强与财政、农业、林业、水利、土地、交通、民政、扶贫和纪检监察、公安、审计、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沟通,理顺线索移送机制;对近年来检察机关受理、掌握的涉农案件线索进行全面梳理、排查,特别是要高度重视从查办的案件入手,积极深挖其他犯罪,努力达到“办一案、查一窝、挖一串”的效果。对人民群众署名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要按照规定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和处理结果,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取信于民,赢得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对办案工作的大力支持。
问:涉农案件人员多、案情错综复杂,查处阻力大,对此,检察机关将如何应对?
答:检察机关将注意从宏观上对各地区涉农资金项目进行分析研究,结合检察机关掌握的有关案件线索和已经突破的案件,有针对性地确定涉农贪污贿赂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在精心筹划、周密准备的基础上,选准办案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根据犯罪的行业特点、作案规律以及行业犯罪的关联性,深入查办窝案串案。
为保证重大案件的顺利查处,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的作用有效整合侦查资源,统一调集办案力量,适时组织专案侦查或者统一行动,确保把案件查深查透。对于干扰阻力大的案件,上级检察院采取提办、参办、督办、指定异地管辖等方式,帮助下级检察院排除干扰阻力,保证案件顺利办理。
问:开展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一些案件的处理直接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为了保障这项工作深入健康发展,**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提出哪些要求?
答:包括五个方面。
三、讲究方法,维护稳定。在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工作中,检察机关要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讲究办案的方式方法,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正确处理大案与小案的关系,在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
对于群众联名举报、长期举报甚至引发群体上访的案件,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即使涉案金额不大,也应依法严肃查处。
发表于 @ 2008年05月09日 08:40:00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