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23 14:43 文章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近日,商务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各类流通企业采取切实、灵活、有效的措施,做好解决农产品“卖难”工作。
受生产方式、自然灾害、流通成本等因素影响,我国季节性、区域性、结构性的农产品滞销卖难问题时有发生。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解决农产品卖难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对近年来发生的“卖难”现象认真进行总结分析,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应对工作预案。在总结解决卖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密切主销区与主产区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加强同农林牧渔、交通运输、财税金融、工商、统计、供销等部门的工作会商,建立与农产品生产流通中介组织、重点企业和新闻媒体的工作联系,形成促进农产品流通的整体合力。
通知强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信息的市场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对重点鲜活农产品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要加强动态跟踪和会商分析,做到及时预警,尽早预报。充分利用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和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以及其他有效途径,为农产品生产流通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信息服务。
通知还就拓宽农产品购销渠道、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做出了部署。
发表于 @ 2008年06月24日 09:43:00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