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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是投融资一把杠杆
——访中国外商投资协会租赁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屈延凯
现代租赁业在工业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已成为企业进行投融资的重要渠道和进行设备促销的主要营销方式之一。基于我国机电行业现在的租赁业状况以及去年国家宏观调控对租赁业(尤其是工程机械行业)造成的巨大影响,本报记者和中国外商投资协会租赁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屈延凯先生(以下简称屈)进行了一次长谈。
《机电商报》:屈副会长能为我们讲解一下我国租赁业的发展和沿革吗?
屈:我国的现代租赁业起步于改革开放初期,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一新兴产业在我国始终未能得到较快发展。现代租赁业在资源优化配置和加速企业技术改造方面的投融资功能和在生产流通环节中开拓市场、促进销售的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我国从事融资租赁业的机构已呈出三种类型。即:
1.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审批、管理的金融租赁公司(共16家)和兼营租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例如: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共329家;
2.由外经贸部审批管理,由国内金融机构、大型企业集团、对外贸易公司与国外大银行、大商社、跨国公司投资组建的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共40家。主要是为国内用户引进外资、引进先进设备服务;
3.由地方政府进行审批、管理由国内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成立的租赁公司,现有数千家,多为传统出租业务,其中一些公司也开始从事融资租赁业务。
1995年原国内贸易部根据李岚清副总理“在商品市场中还要发展租赁市场”的指示,按照“先易后难、逐步发展”的原则,有目的、有选择地先后在上海、济南、北京、沈阳进行试点筹建了租赁市场。把传统的出租服务和现代租赁业做为一种营销方式,吸引生产厂家及租赁公司进场经营。试图利用市场这种形式为出租方和承提方提供信息、结算、评估、拍卖、法律、保险等配套服务,规范租赁经营,促进我国现代租赁业的发展。同时,使市场在搞活企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的流通和重新配置,下岗职工再就业等方面发挥促进作用。
《机电商报》:发展如此之快,为我们举一些成功的经验以供行业参考吧。
屈:虽然租赁在我国发展还不是很成熟,但有不少企业进行了很多有益的尝试和创新,并取得了成功。
中外合资租赁公司人不足千人,但已累计引进外资约60亿美元,支持了邮电通讯、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千家企业的技术改造。实华租赁公司紧紧依托原石化总公司的统筹安排资金运用,七年来累计引进外资达5亿美元,目前没有一笔不良资产。新世纪租赁、三峡国际租赁在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采取国际通行的租赁债权融资方式,成功地组织了大型银团贷款,为邮电通讯引进外资达数亿美元。
浙江省租赁公司是1986年经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浙江省第**家非银行金融机构。十几年来,该公司坚持面向中小企业,工作重点放在中小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上,严格内部管理、科学求实、加强风险防范,租赁业务健康稳步发展,资产总额由开办时几十万元发展到目前十多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浙江省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租赁商社是我国第**家制造厂商成立的租赁公司。自1993年以来,已累计采取租赁方式销售汽车3040辆,租赁资产已达10亿元,起到了促进销售、减少库存积压、加快资金回笼、盘活资金、增加生产的作用,化解了卖难与买难的供求矛盾,在生产力与消费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在扩大内需、搞活流通、开拓重型汽车的国内市场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
可以说,租赁是投融资一把杠杆,一把强有力的杠杆。
《机电商报》:1999年《合同法》的颁布,从根本上改善了融资租赁的法律环境,使融资租赁立法从无到有,极大地提高了融资租赁的认知度。可惜没有对租赁的发展形式如出售回租、转租赁、杠杆租赁、项目融资租赁等作出规定。对此,您有何建议?
屈:在目前讨论的新合同法中,要借鉴国外租赁业立法的经验与国际惯例接轨,要充分考虑到我国现代租赁业今后的发展,在立法上要为现代租赁业的发展留下空间。同时,应着手制定租赁法,对租赁业的投资主体、市场准人、行业管理、业务范围业务监管、合同登记等方面做出法律规定。在租赁法未出台之前,可采取如下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应尽快对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管理办法做出行政法规的解释。明确商务部审批的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地方政府审批的自生产和流通企业组建的专业租赁公司或兼营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不属非法金融机构,可以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使各类租赁公司取得平等合法地位。
借鉴日本租赁公司破产的教训,解释中应明确规定,除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它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机构不得擅自吸收存款,发行债券,或从事委托放款等其它金融业务,更不得从事非法集资,也不得与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同业拆借等融资活动。融资租赁业务必须以实物为载体,有与交易额相当的租赁物件,不得以融资租赁为名,变相从事借贷业务。
《机电商报》: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们对租赁理论研究上、实践经验上都有不少不成熟的地方,如何才能快速摆脱这种局面呢?
屈:我认为,加强理论研究、培养现代租赁人才是关键。
马洪同志**近明确指出:“现代租赁业是一个重要的行业,从国际上看,现代租赁业已不是什么朝阳产业,而是一个正在蓬勃发展的产业。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全球化、国际化、信息经济和知识经济的到来,会进一步加快租赁业的发展,科技进步加快,设备陈旧风险加大,现代租赁业更要发展。未来的世界,租赁的规模更大,发展更快,重要性越来越大,应引起我们的重视。”各种金融和经济研究单位及高等院校应开办现代租赁业务课程和各类培训班,加强对现代租赁业的理论和政策研究,培养一批懂金融、经济、管理、技术的高素质的现代租赁人才为我国现代租赁业健康发展服务。在租赁业的发展过程中,会出现一些新的租赁现象和问题。我们不能照搬西方模式,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大胆探索,有所创新,以提高租赁产业对中国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选自《机电商报》)
发表于 @ 2008年07月16日 21:56:00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