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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逐步完善农机化政策扶持体系 |
上半年,江苏省各级农机部门积极贯彻新修订的《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中关于促进农机化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积极争取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农机补贴资金持续大幅增长,实施成效显著,农机政策性保险、农机报废更新等政策的实施,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认真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2008年,全省用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投入达3.7亿元,比上年增长45%,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分别为1.5亿元和1.2亿元,省以下地方各级财政补贴资金超过1亿元。在全省19个县组织实施血防区“以机代牛”工程,财政投入达到5000多万元。省级财政还首次安排2000万元用于对特色农机实施补贴。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机具拓展到8大类19种,计划补贴机具10.28万台套。截至6月底,全省共完成补贴机具64128台套,分别完成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计划和资金计划的60%、70%以上。今年以来,农机补贴政策实施“乘数”效应继续显现,在原材料成本大幅攀升的情况下,全省农机工业仍然实现了产、销、利税的同步增长。上半年,全省农机工业总产值252.6亿元,同比增长26.7%,销售收入252亿元,同比增长32.1%,税利达到18.8亿元,同比增长25.3%。
二是积极开展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试点。上半年,在常熟、宜兴、邗江、大丰四县(市)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试点工作,试点县(市)成立了组织机构,出台政策文件,加大奖励力度,严格报废程序,农机报废更新工作取得了良好开局,为今后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农机报废更新工作积累了经验,探索了路子。截至6月底,四个试点县(市、区)共投入财政补贴资金160万元,已报废大中型
拖拉机161台,小型拖拉机近1000台。
三是
农机政策性保险工作取得新的突破。今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做好2008年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农机政策性保险试点纳入农业保险试点范围,明确将兼用型拖拉机交强险和
联合收割机第三者责任险列为试点险种。省局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江苏省农机保险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补贴标准、机型和险种。前不久,省局与有关部门联合召开了农机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会议,对农机保险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农机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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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 2008年07月30日 09:24:00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