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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巢湖市农机局 作者: 胡卫星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五个统筹”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新发展,也是新形势下做好农机化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在新的历史时期和发展阶段,面对新的发展机遇,我们深刻认识到,要实现农机化工作更快更好地发展,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就必须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农机化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农机化工作的认识,推进农机化事业再上新台阶。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农机化工作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坚持以统筹发展观念,谋化农机化
“三农”工作是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的重点、难点所在。农机部门作为涉农部门,责无旁贷地要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发展农村经济发挥积极作用。当前,我国农业已经开始进入了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进入了全面建设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已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新阶段多样化的农业结构对农机化也提出了多样化的需求。在新的发展格局面前,科学、合理、全面规划农机化发展,对于保持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统筹农机化是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统筹农、林、牧、渔和农产品加式各业机械化,拓展农机外延,将涉农机械由农机部门统筹管理,有利于整合农机资源,发挥农机的整体效能,有利于充分发挥农机部门的管理服务职能,有利于农业发展项目的统一规划。因此,统筹农机发展就是要统一认识、统一规划、统一政策,以统筹发展的观念谋化农机化,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树立科学的大农机化观念,要跳出农机想农机,跳出农机抓农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应当把推进农业机械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二、坚持兴机富民为目标,发展农机化
中央历来非常重视农业基础地位,重视严格保护耕地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重视增加农民特别是种粮农民的收入。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农民增收这一目标不动摇,围绕农民增收来发展农机化。同时通过农机化的发展,使农民分享工业化、现代化带来的成果,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并带动相关农机产业的发展。主要是:
1、通过扩大农机总量,增加农民收入。农机总量增长,既是扩大内需方针、增加农村投入、拉动农村消费的必然结果,也是促进农民离土转岗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基础条件。
2、通过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我市近年来农机装备结构正在向调优调强方向发展,大中型拖拉机、高性能联合收割机等效率高、效益好的机械快速增加,使广大购机户尝到了甜头,促进了农机化层次上的发展,同时也使不少农民找到了一条致富之路。
3、通过培育和发展农机市场,增加农民收入。重点抓好作业、维修、供应三大市场建设和规范,使从业人员的经营收入有较大的增长。搞好三大市场建设可拓宽就业空间,转移农村劳动力,实现农民再就业。我市目前有农机从业人员21万人,年经营总收入达10.5亿元,纯收入4.4亿元。
4、通过拓宽服务领域,增加农民收入。大力扶持和发展农机服务组织、中介组织、农机协会和农机大户,通过组织跨区作业等形式,提高了农机使用率,大幅度增加了农机使用者的收入。我市现有县级农机协会五个,农机服务组织1962个,农机专业户14278个。近年来通过跨区作业的明显效益,使农民对农机投入热情高涨,效益驱使是农机化发展重要的动力源。
三、坚持可持续协调发展,保障农机化
科学的发展观以可持续发展为根本。要正确处理和协调好农机化发展速度与效益、增长质量的关系,加强对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建立长效的投入增长机制和科学的管理服务机制,为农机化健康、快速、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1、要创新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机制。要根据当前农机化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机化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机化事业稳步发展。一是整合建立新的公益性农机推广服务组织。可将农机系统现有力量、设备、设施整合,统一管理,组建农机服务中心,集推广、培训、服务为一体。二是改革和完善基层农机推广体系,争取建立农业产业区划和主导产业布局相适应的跨行政区域的片站,改变现有的在乡镇农经中心设置农机员的做法。三是要积极扶持发展多种形式农机协会,农机专业服务组织、中介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开展农机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努力提高农机服务的组织化程度。
2、解放思想,建立农机化新的投入机制。农业是弱质产业,为农业服务的农机化产业更加弱质。农机化的发展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投入为支撑,单靠政府的投入是不可能的,要动员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投入,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用好农机补贴政策,发挥补贴资金的导向和“四两拔千斤”的作用。
3、转变观念,更新方式,依法行政。自去年《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农机化促进法》相继出台实施,对农机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法律地位管理权限、职责任务等更加明确,我们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熟悉相关法律,执行相关法律,不断推进农机化事业走上法治化轨道。
四、坚持正确的政绩观,提升农机化
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政绩观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政绩有三类表现形式:一类为显现性的,一类是基础性的,一类是配合性的。农机政绩一般应体现在后两类,这就要求我们农机人需要有良好的心态,扎实的作风,创新的精神,去做好农机化各项工作。农机部门曾长期承受着体制不稳定、法制不健全所带来的困扰。每次机构改革都面临机构降格、改换名称、撤并、改变性质的威胁,影响了农机部门工作的持续的正常的开展和职能的发挥。同时,也使农机部门人才一次次地流失,损伤了农机人的积极性。尽管如此,广大农机人依靠信念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照“终身立志于此”的教诲,一代又一代农机人兢兢业业、无怨无悔坚守在农机战线上,并执着地拓展着事业的空间,坚信农机化事业的真正春天必将到来,农机人的工作必将会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尊重。为此,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看待成绩,以科学的标准衡量成绩,力戒浮夸,注重实干,以做好为“三农”服务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处理好农机化发展中各种矛盾的关系,踏踏实实地把农机化各项工作落在实处,加速推进我市农机化事业健康、持续地发展,为构建和谐、文明的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发表于 @ 2008年07月08日 10:07:00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