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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成杰在纪念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施行五周年暨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座谈会上讲话 全国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尹成杰 |
桃林部长,同志们,刚才桃林部长做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讲话,非常深刻,也很全面。国家各部门和各地的同志也都发了言,我听了以后非常受启发。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自2004年11月1日实施以来,到今天已经整整五年了。这部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农委起草、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法律,标志着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进入了法制的轨道。今天我们开这个座谈会,实际上也是回顾和总结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取得的成就。回顾总结贯彻落实农机化促进法取得的显著成效。这个成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五年来我国农业机械化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目前农业机械化呈现出新的发展特点和态势,农机的装备总量和农机化水平显著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农机制造能力不断增强,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发展壮大。比较完善的农机管理和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建立起来,农机化的法律法规及扶持政策体系不断健全。目前,我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5.8%,农业机械化对于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促进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劳动强度,防御自然灾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第二,五年来法律在促进、规范引导和保障农机化发展方面作用巨大。今年6月份,我们在铁力瓦尔地副委员长带领下到河南、河北搞畜牧法执法检查,这个时间正好是麦收时期,沿途都是收割机南征北战,昼夜兼程,而且服务体系也是跟踪服务,公路上是一路绿灯,所有收割机都插着红旗,由南向北进行收割。所以,现在小麦收获,从收到结束,由南向北的这个时间已经很短了,非常快。通过这部法律实施,调动了农民使用农机的积极性,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我们可以说通过这几年机械化的发展,加快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我国农业的生产方式发生了重大变革,不少地方,甚至可以说多数地方机械化生产方式已基本占据主导地位。我国的农业机械化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
第三,五年来法律的学习宣传深入持久,产生了广泛、积极的社会影响。特别是国家各有关部门和各地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各地农业农机部门也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推进贯彻落实。特别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领导部门,对农业机械化的认识应该说有一个飞跃。明确了在促进机械化发展方面的职责,深入理解并掌握这部法律的基本内容,自觉贯彻和实施,广大农民也不断了解这部法律的精神,激发了他们参与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所以,我觉得这部法律不仅是在农村,而且是在全社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不仅是在农业,而且在农机企业和相关科研单位都产生了广泛深刻的影响。
第四,五年来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力度不断加大。这些年中央连续下发了六个一号文件,去年10月份又召开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决定,在这些重要的文件当中,都对农业机械化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作出新的部署,制定出台了扶持农机化的政策和措施。刚才财政部的同志也讲到了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从2004年的7000万增长到2009年的130亿,这是多大的跨越?我是2004年从国务院研究室到的农业部,到农业部的时候7000万农机补贴没法往下分,各地、各部门都有积极性,都要求扶持。由7000万到30亿,到40亿,到130亿,就是在短短的几年间。可以说扶持农机发展的补贴资金增长的速度要比其他补贴速度还要快。同时也带动了地方政府、农机企业和农民的多元化投入,促进了我国农机装备总量持续增长,装备结构的不断优化,社会化服务的深入发展。另外,国家对农机制造、流通作业服务等方面也实行了税费优惠政策,大大减轻了企业和农民负担。刚才我们山东企业的老总也讲了在机械化生产和研发方面作出的贡献,我记得有一年回良玉副总理到你们那儿视察,当时我在国务院研究室,也去了,那个企业确实是一个现代化大型农机企业,生产出那么多优质的农机产品,对农机化发展贡献很大。一些地方出台了农机信贷优惠、政策保险等支持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购买农机、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从几个角度,几个方面形成了政策合力,促进了农机工业发展和农机化速度提高。
第五,五年来农业机械化的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国务院和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和政策措施,比如我们又新出台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维修管理条例等等。一些地方政府还相继出台一批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我们统计了一下,目前我国已出台省级地方性农机化法规37部,农业部及省政府农机化行政规章41部,涵盖了农机管理质量鉴定、技术推广、安全监理、农机维修等多个领域。对法律法规不断补充和完善,标志着农业机械化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建立,为农机化跨越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农机化促进法实施五年以来,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这个成就举世瞩目。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面对三农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特别是与发展现代农业要求相比,我们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刚才桃林部长也讲了农业机械化在发展中面临的一些新问题、新矛盾,讲的非常深刻。从贯彻实施法律的角度说,确实存在不平衡问题。中部粮食主产区和东北三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相对比较快,沿海地区应该说在水田机械化和其他方面机械化上也有长足进步,西部地区相对滞后。另外,就是在发展快的地区,还有一些生产环节,还有一些种植品种没有实现机械化。
另外,从配套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来说,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特别是配套投入不足,基础设施不完善,农业机械化服务领域比较单一,农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我们国家就其农机总量来说,在全球应该是在前几位的,但是就其农机装备水平来说还不高,这也是我们一个致命的弱点。现在特别是随着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农机用油的价格上涨,农机作业成本还在增加,能不能促进机械化发展,能不能保持农民使用农机积极性,**大的就是看农机作业成本能不能降下来,这是非常关键的问题。所以,现在农机作业用油补贴制度还有待完善。
因此,加快机械化的发展依然任重道远,还要靠我们各地、各部门以机械化促进法为依托,共同推动新时期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对下一步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刚才桃林部长已经提出了要求,做出了部署,我都赞同,再补充讲几点意见。
第一,要把贯彻落实好农机化促进法和农机监管条例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任务。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农业任务,实现农业现代化,机械化是前提,没有农业机械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所以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当前,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结构快速变化,农业生产方式正在发生重大变革。今年上半年我们到河北、河南、江苏、吉林、山西,从一些地方的情况来看,现在农村劳动力的供给结构发生了重大转变,过去农村劳动力是供大于求,现在是短缺。这次到江苏,宋主任也讲了,现在招农民工有的岗位招不到。在去年春节的时候,中国发生了历史上**大的一次农民工返乡潮,但是经过各级政府,各部门努力,包括输出地政府和输入地政府协同工作,返乡农民工很快又返回去了。现在在农村好多地方家里还是不少锁头看门,种地、种田都是妇女和老人占的比重比较大。全国2.3亿农民工转移出去了,谁来种地呢?我们也不可能让农村的青年农民都回来种地,这是不可能的了,就是要发展农业机械化,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来解决当前农业生产缺人手、推广科技缺人才的局面,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所以,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在农村,在各个行业和领域里面都有体现,领域非常广,潜力非常大。特别是随着生产方式转变,农业对农机应用的依赖越来越明显。可以设想一下,如果现在麦收的季节,没有那么多的
联合收割机去麦收,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局面?所以,农机的市场潜力巨大,农业机械化发展前景无比广阔。因此,我们要把贯彻落实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条例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工作任务,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以此来促进新时期机械化的发展。
第二,要继续做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政策措施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要把这项学习宣传工作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结合起来,紧密结合农业机械化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学习,特别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加大学习宣传和实施力度,让基层农民群众、技术人员、农机服务人员、乡镇干部都了解农机化促进法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发挥这部法律和法规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作用。
第三,要严格执法,加强监督,按照法律法规大力推进机械化发展。依法加强农机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近年来,人大开展执法检查的效果还是比较好的。上半年我们执法检查的重点是推动畜牧法的贯彻实施、推动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调查。在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和上次人大常委会上检查报告都交给与会人员进行讨论。有些建议和措施受到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推动农机化促进法的实施,也可以通过执法检查、听取汇报的形式,加大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力度,促进法律监督检查的经常化和制度化。同时要加强对农业执法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水平,确保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另外,我们也欢迎新闻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为贯彻促进法和监管条例的实施创造良好的氛围。
第四,要继续做好配套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工作。我们已经制定的配套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是目前还有许多领域、许多环节缺少相应的规定,还有许多地方没有开展符合当地实际的配套工作。下一步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继续努力,加强相关配套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工作,特别是要注意围绕比较紧迫、与农民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抓紧制定相关的配套法规。
比如我考虑有这么几个方面:
一是如何扩大农机化的领域;
二是如何增强农业机械技术的研发能力;
三是如何创新农机的经营机制,我觉得在创新农机经营机制上大有空间。我去年到黑龙江、吉林,看到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非常快,而且一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可以带一个村甚至几个村的农田作业,解放出大量的劳动力去打工,这个农户就是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你在我这劳动,给你工资,到秋天结算的时候,我这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效益很好,我还可以给你分红,进行二次分配,这个农机合作社就把整个农业经营组织,劳动力的转移,收入分配等方面都带起来了,效果非常明显。我们下一步还是要扶持农机大户,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来加快发展。特别是要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这种合作经济组织在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和进入市场方面的作用;
四是如何降低农机作业成本,这也是我们在制定相关政策、配套法规上要研究的问题。我国现代农业机械化发展之所以很快,农民有使用农机、购买农机的需求,为什么他有这样的需求?就是现在的农机作业成本应该说有的地方低于人工成本了,我出外打工,一天挣几十块钱,家里这点承包地用农机耕作以后,我把成本给他了,他有收入,如果农机作业成本高于他在外打工收入,他会回来种地的。所以,这是一个关系到机械化能不能持续健康发展的非常大的问题。另外,还要围绕提高农机职业的安全水平制定相应政策措施。我在农业部工作的时候,**怕两个事,一个是农机出问题,一个是渔船出问题。一出问题以后,国家安监总局,国务院领导都有批示,调查产生的原因。所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始终是一个大问题,要长抓不懈,但是必须依法加强,这样才能取得好效果。
对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实施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有效途径,同时又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任务。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认真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为加快新时期农业机械化发展,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农业做出我们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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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 2009年11月02日 08:25:00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