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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桃林:在新的更高起点上推进农业机械化 农业部副部长 张桃林 |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发展,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根本变化。30年来,农业机械化事业适应农村经济体制的深刻变化,在改革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科技水平、安全水平、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2008年底,全国农机总动力达到8亿千瓦,年均增长速度为6.6%;全国机耕、机播、机收水平分别达到61.8%、35.3%、32%,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5%,比1978年提高了25个百分点;全国各类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达到3760万户,农机从业人员超过4000万人。根据有关发展阶段的评价标准,我国农业机械化总体上已跨入了中级阶段,向着更大规模、更广领域、更快速度、更高水平的方向发展。 农业机械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实践证明,发展农业机械化,一是有利于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二是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农民增收;三是有利于培育新型农民,推进新农村建设。全国现有4000多万农机手,他们思想解放,市场意识强,是新型农民的代表,其中不少人正在成长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四是有利于振兴农机工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 国务院决定,2009年购机补贴资金规模提高到100亿元,这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拉动农机工业发展的有效措施,也必将对扩大内需、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当前,我国农机化事业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加强农业物质技术装备,不断促进劳动过程机械化。随着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农村金融信贷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土地规模化经营进一步推进,尤其是农机具购置补贴的大幅度增加,农民对农机具购置和农机化作业的需求越来越强,将为农业机械化的加快发展增添新的动力。为此,应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把握好农业机械化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谋划好推进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 第一,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农业物质装备水平已经有了很大改善,但仍不能满足建设现代农业的迫切需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动农业机械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要坚持全面发展,不断拓展农业机械化工作领域。不仅要加快推进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还要积极发展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进一步提升畜牧业、渔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机械化水平。不仅要大力推动农作物耕种收环节机械化,还要推动种子处理、灌溉、植保、烘干、贮藏等各个生产环节的机械化,全面提高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等各领域机械化水平。 二要坚持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发展质量。在推动农机动力总量增长的同时,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产品性能和质量;在扩大作业规模的同时,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效益,更加重视安全生产。三要坚持可持续发展,不断完善农业机械化发展机制。研发推广经济适用、节本增效的农业机械,积极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建立效益促发展的新机制,努力让农民在农机作业中实现增产节支,让农机手在农机作业中获得较好的经济回报。 第二,积极发展壮大农机服务组织。目前全国已有近4000万农机户,但其中农机专业户仅占11%,存在机具设备少、经营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等问题。要坚持“扶持、引导、规范、服务”的方针,鼓励支持农业生产经营者通过机械、土地、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联合,创办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规模,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益,使之成为引领农机手开展农机作业服务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鼓励农机服务组织承包经营闲置和流转土地,为农户、种养大户、农业企业提供代耕代种代收等系列化农机作业服务,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 一要加大政策扶持。落实有关税费减免、信贷优惠、购机补贴、作业补助等扶持政策,逐步建立扶持农机服务组织发展的政策体系。鼓励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投资组建农机服务组织,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 二要引导创新发展。大力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引导农机服务组织依法经营、规范运作、诚信服务,创建服务品牌,积极推动跨区作业、订单作业、承包作业、一条龙作业等服务方式的创新发展。 三要规范市场秩序。逐步建立规范农机服务组织发展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机作业市场。 四要强化服务指导。以农机推广、培训、维修、信息咨询等体系为支撑,积极为农机服务组织提供政策指导、技术培训、人才培养、信息咨询等服务,推进农机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 第三,进一步提升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能力。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推进,一些基层农机事业单位的体制不顺、机制不活、队伍不稳、保障不足等方面的问题日渐突出,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日趋薄弱,特别是农机技术推广、质量监督、安全监理和信息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远不能适应农机化快速发展的需要。提供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是各级政府和农机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 一要推进农机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构建以国家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机服务组织为基础,农机科研、教育等院所和农机生产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农机技术推广体系。 二要加快农机质量监督体系建设。健全农业机械化行业和地方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鉴定机构能力认定。努力提高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服务质量水平。 三要强化农机安全监理体系建设。努力构建以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和创建“平安农机”活动。 四要完善农机化信息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计算机和现代通讯技术为主要手段,功能齐全、服务优良、高效共享的农机化信息网络,以信息化推动农机化进程。 第四,加快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农机化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农艺与农机结合不够紧密,技术推广机制不活仍是我国农机化科技进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3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加强农机化关键技术创新。坚持基础理论研究和产品应用开发相结合,适应农业规模化、精准化、设施化发展的要求,加快开发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型农业装备设施,集中力量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新型农机产品。 二是推进农机化科研机制创新。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科研、制造、教学、推广等单位紧密衔接的农机科技创新体系,探索完善多方协作、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农机化科技创新机制。 三是积极探索农机化技术推广方式创新,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第五,加强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近年来,我国大中型、高性能的农机装备增长很快,但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有机无处走、机闲无处放、机坏无处修”问题突出。加大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促内需、保增长的大事。我们要抓住机遇,争取实施一批增强农机化发展后劲的大工程大项目。积极争取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乡村道路建设、农田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规划中安排机耕道路建设内容,改善农机作业通行条件。争取中央和地方对农机场库棚、维修站设备设施建设给予补助性投资扶持,改善农机具尤其是高性能机具的保养和维修条件。依托农机合作社建设农机维修服务网络,积极吸引生产企业加盟,建立高性能农机具维修站点和区域骨干维修站点。 第六,重视和加强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随着农机装备的快速增长,相当一部分新机手缺乏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的系统培训,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的知识结构、综合素质亟待丰富和提高。要造就一支技能娴熟的农机化实用人才队伍。充分利用现有的农机化教育资源,结合各类培训项目,加大对农民机手的教育和培训。要造就一支业务精通的科技人才队伍。依托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学科、科研基地,加强农机化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培育农机化科研领军人才。要造就一支素质全面的农机化管理人才队伍。坚持在实践中锻炼人才,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努力建设一支理论功底扎实、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开拓创新的农机管理干部队伍。(信息来源:09-3-15 经济日报 第4版) |
发表于 @ 2009年04月04日 09:07:00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