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服务不应是“黑社会方式”
很多读者建议我再谈一谈音集协卡拉OK收费的问题。原因自然是我曾经对这个问题发表过若干篇今日快评:2007年4月16日《卡拉OK版权费四笔糊涂账》、2007年5月10日《“模糊收费比较合理”》、2008年12月1日《音著协搅得企业不安宁》、2008年12月9日《音著协你大胆地往死里收》、2008年12月15日《就是要对“模糊收费”问个明白——答音著协总干事屈景明问》等。
音集协也收费,音著协也收费,组织名称虽然不一样,却都是一路货色。既然如此,再怎么说也还是那些老生常谈,我就有点懒得说他们。免得收钱的没收烦,给钱的消费者和歌厅业主也没给烦,听我唠叨却听烦了,岂非无趣?再者说,我作文更喜欢多写别人未涉猎的话题,大家说得热热闹闹的,我就愿意找个凉快地方听着。演戏难保没有演砸的时候,听戏很少听说有听砸了的。听出漏洞时,不妨补充几句,也挺过瘾。
这一回,大家围绕着音集协分配不透明、管理费“躲猫猫”、管家比主人挣得还多等问题,七嘴八舌,数落了一个够。这些现象都是客观存在,也是表层的,更深层的问题还有待发掘。
其实,音集协、音著协这类收费组织,很有社会组织学的标本意义。社会上大体上有两种组织,或两类人,一类是挣钱和交钱,另一类是收钱和花钱。前一类人似乎是孙子,后一类人俨然是爷爷。一个社会,一个单位,一个家庭,莫不如此。收钱和花钱的“爷爷们”总给挣钱和交钱的立规矩,定制度,仿佛有一种“天赋权力”。挣少了不行,交少了更不行,交晚了还要处罚你,有各种“大刑伺候”。至于他们怎么收、怎么花,你就不要管了,也不要问。问是一种罪过,问了你就不是良民、顺民,就得不到组织的“保护”或“服务”了。假如把音集协、音著协当做这类组织的“麻雀”解剖一下,对人们很有启发。
黑社会组织收“地盘费”,打出“保护”和“服务”的幌子,收多少由不得你讨价还价,不交、少交、迟交就要揍你。“大哥们”怎么分配、怎么开销,不要说交钱的人不敢问,帮忙收钱的“小弟们”也不敢问,轻则挨揍,重则赶出山寨。音集协、音著协当然不是黑社会组织,甚至也不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与“黑”不沾边,与“白”沾很大的边。他们是社团组织,有社团登记,组织头目可能还是白道组织派来的,可能还有处级或副局级别。据说,音集协上边是文化部,音著协上边是国家版权局。音集协把收费权给了天合集团,有媒体报道:天合集团由深圳华融与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直接控股的中文发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各持50%股份。天合集团的现任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杨广立,正是中文发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原总经理,也是原来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的项目负责人。天合的部分董事成员,来自原来的中国音像协会KTV版权运营中心,也是国家版权局授权收取卡拉OK版权费的单位之一。这些个“弯弯绕”里,绕的就是一个官方授权、官人穿上社团组织的“马甲”收费,然后才能从收费中拿走几千万管理费。不这么“弯弯绕”,怎么把收上来的钱“洗”出去呢?
官方不能“直中直”的收费,绕道社团组织来收费。现在,一些黑社会性质的组织也采取办公司的形式收取“保护费”、“服务费”。这真应了那句话:如有巧合,纯属偶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官方派什么样的人来收费,而在于白道上的收费和服务不应当是“黑社会方式”的,即我说多少是多少,我要我收我就收,我要“保护”你,你就要让我保护,我要为你“服务”你就不敢不让我为你“服务”,收上来的钱给不给谁、给谁多少我还没想出来呢,想出来再给你现在只想出来了提取多少“管理费”我就提了过两年我收的钱少了管理费就提光了你们就活该了谁让你们让我收的……赖着赖着就把钱黑光了。对这些人,我想在纸上写一个字,一言以蔽之,又怕为这个字被拘留15天,还是不写为好。J012
(本文来源:北京晚报 )
发表于 @ 2009年05月20日 23:28:00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