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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州市监察局简尚华副局长
2010年4月16日,荆州市农机补贴工作会议期间,湖北荆州监察局领导通报近期查处的农机违法违纪典型案件;根据省市监察部门的协查,2007-2008年松滋市农机补贴资金总额750万元,其中100多万元被农机局的违法违纪官员与部分不法农机经销商套取。目前,当事人已经受到党纪政纪处罚。
经检查,农机经销商主要的违法做法是:
1.虚签不售:经销商签订协议,并不实际销售农机;
2.签大售小:签订大机具的协议,销售小机具,套取补贴差额;
3.销售非补贴机具,签订补贴机具协议,实际销售非补贴机具;
4.虚列配置:提高价格,套取补贴;
5.向非补贴对象销售补贴机具,套取补贴资金。
据荆州市农办主任、农业局局长窦华富介绍,农机部门的主要违法违纪表现是
1.与经销商联手套取补贴资金
2.对于农机补贴监督不力
3.违规分配补贴资金,个别地方把补贴资金额度分配给经销商
4.违规收费,违规向农民收取培训费、向经销商收取赞助费、向企业收费。
5.结算不及时,企业资金压力大。
6.超过指标销售补贴机具,造成农民、企业抱怨。
存在违规现象的客观原因是
1.农机补贴非普惠制,为其提供寻租空间
2.补贴运行机制设计不科学
3.部门地方配套工作资金不到位
主观原因
违法违纪的官员为人民服务、为农机化服务、为农民服务的意识淡薄
发表于 @ 2010年04月18日 23:54:00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