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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收看人民网的访谈,我们今天非常邀请到了两位嘉宾。一位是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刘恒新副司长。
[刘恒新]:网友们好。
[主持人]:另一位是河南省鹤壁市淇县利民农机专业合作社董事长董利民。
[董利民]:网友们好。
[主持人]:两位嘉宾今天将就近年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相关落实和开展情况和网友们进行在线交流,请大家关注。首先感谢两位在百忙之中作客人民网。首先,请问刘司长,您能否简单介绍一下,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从落实开展到现在取得了哪些具体的成效?
[刘恒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强民惠农政策的主要内容,从2004年开始实施。七年来中央财政的投入规模也在逐渐扩大,从2004年的7000万元增长到去年的近155亿,7年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达到了354.7亿元,带动了地方和农民的投入约1187亿元。补贴了各类农机具达到了1108万台套,受益的农户有925万户,规模以上农机企业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超过了20%,取得了“利农利工、提升产业、助民增收”等一举多得的效果。
[刘恒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效果,一是推进了农业机械化的进程。2004年实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全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7年的增幅相当于政策实施前30年的增幅。2010年全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了52%,实现了农业生产从以人畜力为主到以机械作业为主的历史性跨越。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水稻机插秧、机械收获、玉米机收这些薄弱环节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
[刘恒新]:2011年,全国水稻机插秧和机械收获、玉米机收水平分别达到20%、60%和25%,与2003年相比都是分别提高14、36.6、23.1个百分点,效果明显。二是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促进了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广泛应用,显著提高了土地的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实现了农业的节增本效。比如说小麦收割,全国平均每年可减少遗洒损失50亿斤以上,大型机械深松整地可以增产10%-15%。东北有的土地每年增长100斤-200斤左右。水稻机械插秧每亩增产50斤以上,补贴机具的广泛应用增强了农业的生产能力,促进了粮食的稳产和增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刘恒新]:三是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2010年全国农机总动力达到9.2亿千瓦,比政策实施前的2003年增长了52%以上。这七年间,农机总动力年均增长7%左右。大马力、多功能、高效能以及薄弱环节的农业机械迅速增长,农机装备结构不断优化。去年,大中型拖拉机保有量达到了384万台,小型拖拉机达到1796.81万台,大中小的比例从2003年的1:14上升到去年的1:5,大中型拖拉机在不断增长,小拖拉机增长缓慢,结构得到了改善。同时主要粮食作物薄弱环节的农业机械保有量迅速增长。比如水稻插秧机、玉米收割机的保有量分别达到了33万台和13万台,特别是2003年以来,这两种机具平均每年的增长速度分别达到了27%和64%,增速非常快。
[刘恒新]:四是拉动了农村需求,促进了农机工业发展。农机购置补贴直接拉动了农村消费需求,带动了农机工业及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2004~2010年中央财政共安排补贴资金354.7亿元,补贴购置各类农机具1108万台(套),拉动规模以上农机企业工业总产值从2004年的700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2800亿元,农机市场产销两旺。
[主持人]:我们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过程中,能否给我们介绍一下哪些是应补贴的对象?有没有考虑到会设立相应的补贴标准,具体的补贴标准又是什么?
[刘恒新]: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为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刘恒新]:补贴标准是这样规定的: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补贴标准。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补贴额度按不超过本省(区、市)市场平均价格30%测算,汶川、玉树地震重灾区县、重点血防疫区补贴比例可提高到50%。一般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
[刘恒新]: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甘蔗收获机、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
[刘恒新]:与此同时,我们有些省在中央补贴的基础上还进行累加补贴,像江苏、安徽、重庆等地,地方财政对于农民购买水稻插秧机还进行补贴,农民在购买的时候补贴的比例已经超过了50、60%,这是补贴的比例情况。
[主持人]:近年来在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包括支持合作组织这样的机构方面,国家出台了哪些扶持政策,落实的效果又是怎样的?
[刘恒新]: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公布实施以来,我国农机专业合作社步入了依法促进的发展轨道,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刘恒新]:截止到去年,农机专业合作社已经达到了2万个以上。农机专业合作社购买农业机械既可提高机械利用率,也可降低经营费用,还能提高作业质量。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生产组织化程度的有效途径,是推动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的重要措施。现行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明确向农民专业合作服务组织倾斜。在确定补贴对象优选条件时,将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列为**优先鼓励的对象,排名在农机大户、种粮大户之前。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优先购买,对合作社购买机具的数量限制也适当放宽。
[主持人]:我们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主要是面向全社会的广大农民朋友,可以说他们也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他们怎么申请这个政策,我们是否都可以享受这样的补贴,如何做到公平公正?
[刘恒新]:由于补贴资金额度有限,就全国总体而言,目前还不能保证每位申请购机的农民都能享受补贴。按照现行操作办法,保证每个申请购机的农民机会均等,大家都有一个均等的申请购机补贴的机会。农民申请购买补贴机具时,可按程序向乡镇或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依据优选条件和农民认可的方式确定补贴受益对象。
[刘恒新]: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为保证公正、公平,农业部、财政部规定了补贴对象的优选条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同时,对报废更新农业机械、购置主机并同时购置配套农具的优先补贴。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补贴对象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比如有些地方采取抓阄的方式、摇号的方式,关键是给农民平等的机会,把信息公开,让社会监督。
[刘恒新]:同时,要求各地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必须将受益者名单、补贴金额等情况在实施区域内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获得补贴资格的农民可凭与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签订的购机协议到经销商处实现差价购机。为方便农民,对价值较低的机具可采取购机和公示同时进行的办法。
[主持人]:谢谢刘司长。我想请问一下董总,请您给我们介绍您这家合作社的情况,比如说规模,成立的时间,什么时间在工商部门进行了注册?到目前为止,合作社里面有多少农机设备,跟我们的网友简单介绍一下。
[董利民]:合作社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有36个社员,22台90马力以上的拖拉机,7台大型自走式联合收割机,60多台套农机具,农机全部实行库内保管。我们合作社实行土地流转和托管,目前有430亩土地,这是目前合作社的状况。合作社是建于2009年6月份,规模在现在来说,还是比较大的。
[主持人]:谢谢董总。我想请问一下刘司长,在面对合作社购买农机设备的时候,我们对于购买者申请农机设备的数量,这个台数是否有限制,能给我们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吗?
[刘恒新]:在2009年之前,由于购机补贴的资金额度有限,为了让给更多的农民享受补贴,当时农业部和财政部对于单户农民在同一年度内享受补贴的购机数量做了一个规定,但是由于补贴资金量的逐年扩大,以及各地的农机化发展情况不一样,特别是这两年农机专业合作社也在迅速发展,我们从2010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对于购机者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机具数量不做统一的限制,把这个权利交给了地方,由地方根据本地资金额度的大小,根据地方的需求情况,根据地方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情况,来确定一下一些具体的限制数量,总体情况是各省不一样,但是有一个指导思想就是优先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他们需要多少就购买多少,需要什么样的机器就补什么样的机器。
[主持人]:据我所了解,农业的机械种类很多,农民朋友怎么样才能够知道购买哪些机具可以享受这些补贴政策,而且到哪里去买呢?同时这个补贴机具经销商如何确定?
[刘恒新]:正像主持人所说的农业机械产品的种类非常多,企业也是非常多,产品的质量参差不齐,而财政补贴资金总额有限,不可能实现“企业生产什么就补什么、农民想买什么就补什么、想买多少就补多少”,因为我们没有这么多的资金量,产品的质量也是不一样。根据农机化促进法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规定要求,农业部根据全国农业发展需要和国家产业政策确定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各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农业部确定的范围,确定具体补贴机具范围。已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农机产品目录,且属于当前公布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的产品,均可享受补贴。近年来,随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逐年扩大,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也逐年扩大,2005年仅有6大类18个品目,2010扩大到12大类180个品目,2011年有望继续扩大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应对去冬今春我国北方冬小麦主产区八省遭遇的严重旱情,农业部、财政部要求各地紧急启动抗旱机具补贴工作。目前旱区八省今春已累计购置补贴各类水泵、喷灌机械设备及其他抗旱机具达7.7万台(套),这些补贴机具当前正在我们的旱区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刘恒新]:具体的补贴产品名录,农民可以通过以下三个渠道获得:一是登录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中国农机推广网及各省和地方农机化信息网;二是及时关心关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发布的文件、公告、通知等;三是在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或乡镇农机站查阅。各省区市的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一般在每年3、4月份发布,具体时间可以咨询本县农机化主管部门。
[刘恒新]:购买补贴产品须到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由生产企业自主选定的经销商处购买。补贴机具经销商应具备资质条件并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提出,报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统一公布,供农民自主选择,农民可以在省域范围内跨县自主购机。从2010年提出新的政策,农民可以跨县购买,主要给农民更多的选择权,让市场配制资源的作用发挥出来,让企业更多地为农民服务,满足农民的要求。
[主持人]:谢谢刘司长。董总我很想知道,在您合作社购买补贴农机的程序是什么,是否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透明呢?能否给我们简单介绍一下?
[董利民]:我先根据我们县农机局公告的当年补贴资金来源、重点补贴机具种类、补贴比例、补贴额度等,选择准备购买的机具,然后根据公告的申请时间,向县农机局提出申请,并填写“购机申请表”交到县农机局。之后,经过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如果没有异议,就与县农机局签订购机补贴协议。拿着协议就可以到经销单位购机。我觉得这个过程非常透明,让我们老百姓非常满意,吃了定心丸。
[主持人]:在当地的农机部门,当你们申请购买补贴机械的时候,会做相应的培训吗?在培训当中会收一些培训费吗?
[董利民]:不收。
[主持人]:您购买一台农机享受多少补贴,是在购买的时候直接扣除补贴的差价来购买的吗?
[董利民]:是,国家政策规定购买农机可以享受售价30%左右的补贴。比如说我买10万元左右的大马力拖拉机,国家就补贴3万,这3万块钱都购机时就不同我自己掏钱了,都扣除了。我们都是差价购机,扣除补贴款付费用,非常方便。我觉得这种操作方法非常好,大大减轻了我们农民的垫支压力。
[主持人]:那当地的农机部门有没有为你们推荐,需要购买哪一个企业的补贴产品,购买补贴产品的价格比不享受补贴产品的价格高还是低?
[董利民]:不是指定哪个产品,不存在强制推荐的现象。没有发现购买补贴产品的价格比不享受补贴产品价格高的情况。农民自己有选择权,价格谈判权。
[主持人]:下面我想问一下刘司长,为什么会实行差价购机,这种补贴的资金如何兑现,我们是否有相关的政策来支撑这个事情?
[刘恒新]: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农民差价购机,即购机农民只需缴纳扣除补贴额的差价款就可提货,直接享受补贴。经审核无误后,省级财政部门与企业结算补贴款。实行差价购机,一是为了减轻农民的筹款难度,降低农民的购机成本,调动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二是便于监管,防止一些不法人员套购、骗取补贴资金。2010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5919元,而补贴机具的单机售价一般都在数千元乃至万元以上,一些大型机具甚至达到几十万、上百万元。根据调查了解,农民购买数万元的农机,多数要借款筹款。
[刘恒新]:为了支持农民购机,国家明确规定:允许农民以拟购买的农机具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贷款。不少省份的农机化主管部门都和当地金融机构达成了扶持农民信贷购机的合作协议,帮助农民贷款购机,具体办法可咨询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
[刘恒新]:补贴资金的兑现实行省级集中支付制。为减少操作环节,提高资金运作效率,确保资金安全,中央补贴资金只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不再向下拨付。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农机化主管部门补贴实施后的实际核准情况,直接将补贴资金支付给相关企业或供货方。
[刘恒新]:同时,为了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农业部、财政部要求各省高度重视与企业的资金结算工作,增加结算频次,至少保证每季度结算一次。这样做兼顾了农民和企业双方的利益,使补贴政策效益**大化。实践证明,这些年这项制度实施效果是好的,深受农民和企业欢迎、拥护。
[主持人]:我们的广大农民朋友,在购买的补贴机具的时候要注意哪些事项,我想很多的农民朋友都想知道,包括网友也想知道,这些补贴机具可不可以转卖,对经销商又有什么要求?
[刘恒新]:一是一定要到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公布的经销商处购买目录内产品。因为机具非常多,必须在补贴范围,当然现在的范围比较广,在180种产品以上。
[刘恒新]:二是自主谈价。一定要强调农民跟经销商去谈价钱,农机购置实行定额补贴,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补贴标准,不管是哪个企业统一标准是一样的。补贴机具的实际销售价格则由市场竞争形成,农民可与经销商谈价议价。目前生产企业是非常多的,可以货比三家,**后确定在谁那儿买。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农时季节的变化以及机具配置的不同,补贴机具的销售价格可能会有变化,农民朋友对此要有心理准备,不要上当受骗。
[刘恒新]:三是差价购机。农民购机时只需支付机具销售价格扣除补贴额后的差价款就可提机。就像董总讲的交5万就行,就可以把机具拿回家,这是我们考虑的农民的好处一定要享受到。
[刘恒新]:第四,一定要及时索要珍贵的发票,这是非常重要的。我看有些农民不太注意这个问题,把钱交了,机具拿回来了,我就得到了,实际上发票是十分重要的,一定要正规。发票上要注明购机者姓名、所购机具生产厂家及型号、出厂编号(动力机械还要注明发动机编号)、销售价格、补贴金额、购机日期等。要保存好购机发票的原件,作为享受“三包”服务的凭证。我们有一年期的三包,一年怎么算就是从发票的日期来算的。能否享受到补贴,发票中写明的机器型号对我们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同时把发票的复印件交给县级农机化的主管部门目前存档,主管部门要凭这个进行结算。
[刘恒新]:第五,农民购机后要经农机化主管部门核实登记。我们要对一些机具喷号,我们确认机具到位,同时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比如说拖拉机一定要及时办理牌证。按照道路交通法的规定,农机安全监管条例的规定,上路行驶拖拉机一定要上牌,这样才可以更好地工作。
[刘恒新]:刚才谈到了补贴的机具能否可以转卖的问题,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目的是支持农民购买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发展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如果放任倒卖、转卖补贴机具的行为不管,就会使国家的补贴资金效益大打折扣,影响补贴政策的效果。农业部、财政部规定:享受补贴购买的农机具,两年内不得擅自转卖。因特殊情况需转卖的,须经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各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备案。
[刘恒新]:刚才说到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好涉及到很多方面,涉及到农民、涉及到农机化主管部门、涉及财政部门,关键也涉及到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来守法循规是落实高购机补贴政策的重要保证,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守法循规,是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重要保证。为了规范补贴机具生产和经销企业行为,除了遵守法律法规以外,农业部和财政部对企业有五个方面的要求:
[刘恒新]:一是严禁借扩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如有违规要进行查处。
[刘恒新]:二是要向农民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和周到的服务。切实履行好“三包”规定中的各项服务。机具在作业季节出现故障时,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应及时到达作业现场;企业服务中心要有充足的零配件供应;要提供必要的技术和操作使用培训。
[刘恒新]:三是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有关规定。严禁参与倒卖补贴机具、套取国家补贴资金、利用不正当手段推销产品等违规活动。对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要永久取消经营补贴农机产品的资格。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及时取消补贴资格。
[刘恒新]:四是农机生产企业要加强对经销商的管理。对经销商违法违规的行为,企业要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刘恒新]:五是及时汇总补贴机具销售情况,并经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核实,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因为占压企业的周转资金,所以申请结算手续要快一点,因为经销商和生产企业之间还有一定的经济关系,手续报的越快越有利于补贴资金兑付。
[主持人]:谢谢刘司长。那么董总,在你们购买补贴产品的时候质量有没有保障,企业的售后服务以及效果是怎么样的?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吗?
[董利民]:我们的农机产品的质量是有保证的,因为河南省在确定补贴目录的时候,要通过严格的把关,要有合格证、对产品质量有保障的才能加入河南省的目录。如果产品不好,也上不了河南省的目录,所以产品质量是有保证的,但是服务方面在目前来说,三包服务都是相当好的,在一些大忙季节,各个厂家都常驻销售网点搞三包服务,厂家是24小时跟踪服务,基本上都在农忙季,陪着当地销售单位的三包服务人员下乡。
[刘恒新]:我们要求在厂家农忙时节24小时服务到位,所以谁的服务好,农民就买谁的机器。
[董利民]:现在的厂家服务很周到。
[主持人]:今年合作社有什么样的打算,如何让这些享受补贴的农机发挥出**大经济效益?
[董利民]:今年再购买一部分新的、大型的农机具比如拖拉机、玉米收割机。今年初,温总理到河南去考察当地的旱情,去了之后我参加温总理的座谈会的时候,我说目前农机合作社的情况很好,我干了35年农机工作,对农机非常有感情,对农民也有感情。我办农机合作社目的是解决当地缺乏青壮年劳动力的问题。因为村里大部分年轻人在外地打工、挣钱,家里有农机专业合作社机械化管理,这样家里的老人也放心了,增加了产量。在农业机械化提高之后比他们原来的种地效率高,产量也是提高的,比原来好了很多。农民过去是靠天吃饭,现在国家政策好,在农机方面国家的补贴也很大,各方面对农业很支持。所以说现在农民对国家的政策非常拥护。我对温总理说,我下一步准备办一个大型农机修理厂,我现在正在盖这个厂,因为现在的拖拉机多,一般的修理厂不行,没有专业人员去修不行。
[主持人]:刘司长,刚才董总提到了农机产品质量的保障问题,从政府的角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过程当中如果出现了质量投诉的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去解决?农民朋友可以通过哪些渠道了解有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主要内容?
[刘恒新]:机具出现质量问题,首先应依法向补贴产品供货方提出“三包”要求,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按程序向当地农机质量监督部门投诉,也可向法院起诉解决。
[刘恒新]:对补贴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规操作问题,可向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反映。各省市县都设立了农机质量投诉和售后服务监督热线,已经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www.amic.agri.gov.cn)和各省农机化信息网上公布,随时接受电话投诉和反映情况。
[刘恒新]:如果在当地解决不了,或者当地有关部门支持不够,可以给北京的电话打电话。农业部设置的补贴机具质量举报投诉电话:010-67347472,这个可以在很多宣传册看到;对于购置补贴政策咨询方面,北京也有电话, 010-67651705。这个电话可以在中国农机化信息网上看到。购机补贴政策让农民了解对于我们实施好政策至关重要,这两年我们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这是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
[刘恒新]:近年来,我们通过各种形式进行补贴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因此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渠道是很多的。农机购置补贴年度实施指导意见、各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全部在中国农机化信息网、中国农机推广网及各省区市农机化信息网上公开。农业部、财政部负责人每年都以答记者问的形式,在人民日报、农民日报等主要媒体发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回答社会关注的问题,向社会公开补贴政策内容、程序、要求以及实施情况等。像今天这样,接受人民网在线访谈,也是一种很好的宣传形式,借此机会,向人民网和多年以来大力支持我们工作的新闻媒体表示衷心感谢!
[刘恒新]:除了上面提到的这些形式以外,2010年,农业部、财政部联合编印了62万册《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解读20问》和40万份《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程序图》,全部发放到广大乡村,将补贴政策宣传到村入户。今年我们还将根据情况适当编印并免费发放一些补贴政策解读资料。同时要求各地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补贴政策,让大家知道和了解、监督。这样政策能够落实到位,让农民得实惠,让企业得发展,让政府得民心。
[主持人]: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是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主体部门,对他们有什么纪律上的要求吗?
[刘恒新]:各级农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实施补贴政策,各有分工,财政部门发挥着重要的监督作用。为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真正把补贴实惠全部落实到农民,农业部、财政部通过各种形式多次要求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纪律要求:
[刘恒新]:一是严格执行国务院提出的“三个严禁”要求。即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
[刘恒新]:二是切实做到“八个不得”规定。即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将国家和省级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不得保护落后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协议或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
[刘恒新]:三是坚决禁止农机购置补贴收费行为。即严禁向农民收费、严禁向农机生产企业收费、严禁向补贴产品经销商收费、严禁以工作经费不足为由向企业和农民收费。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绝不能做违法违纪的事,并管好所属单位,决不能违规收费,增加农民和企业负担。
[主持人]:董总,您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什么建议?
[董利民]: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确实给农民带来了很大实惠,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我建议国家农机补贴政策保持下去,扩大补贴资金,把各方面农村所需要的农机产品都要想办法补贴。现在柴油价格很高,建议国家对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实行燃油补贴。现在机耕作业价格上不去,机手的工资一天比一天高,老百姓承担不起,建议把油价降下来,建议国家给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补贴。我趁这个机会向网友问好。
[主持人]:在节目刚开始的时候,了解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从实施到现在有7年的时间,在这几年的时间里,我们的机制也在不断完善,在这方面我们做了哪些工作,有哪些新的成效显现出来?
[刘恒新]:目前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制度总体比较完善,操作基本规范,成效十分显著。但随着近几年资金规模越来越大,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比如:个别地方和个别人违规向企业收取服务费,部分地区补贴资金结算较慢,有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服务不到位等。农业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具体在以下几个方面对有关制度进行了完善:
[刘恒新]:一是改变补贴机具目录确定方式。过去补贴资金少,我们是优中选优,现在资金量不断扩大,我们在制定补贴目录时,不再进行选型和淘汰,规定凡是补贴范围内且已列入国家或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均可列入补贴目录。
[刘恒新]:二是取消补贴产品**高销售限价。过去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进行招标有一个**高限价,但是我们发现**高限价在基层变成了**高的成交价,市场机制的作用没有体现出来。现在目录中不规定补贴产品**高销售限价,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但规定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价格。同一种类、同一档的产品实行统一的定额补贴标准。
[刘恒新]:三是自选品目使用中央补贴资金量由各省确定。为适应补贴机具种类增加需要,从2010年起,取消对各地自选补贴品目使用中央补贴资金不高于15%的规定。
[刘恒新]:四是农民购买补贴产品数量由各地自定。农业部、财政部对农民和合作社购买补贴产品数量不再做全国统一规定,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刘恒新]:五是放宽农民选择经销商限制。进一步明确生产企业自主推荐补贴产品经销商制度。同时,为保障农民购机自主权,允许农民可在省域内跨县自主选择农机经销商。
[刘恒新]:六是推进规范化管理。在全国启用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软件,实现补贴目录、经销商、购机审核、资金结算管理及随机抽查的信息化、网络化,规范了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补贴机具生产经销企业的操作程序,促进了农民购机选择权、决定权到位,提高操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刘恒新]:今后,我们要继续研究、创新办法,加严加密各项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强政策宏观引导,充分发挥市场经济调节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使补贴政策的效应**大化。
[主持人]:再次感谢刘司长和董总做客人民网,也感谢给我们做了这么精彩的解读和全方位的诠释,同时感谢各位网友的收看与关注。我们下期再见。
发表于 @ 2011年02月27日 17:27:00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