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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消费增长是我国经济发展转型的必然要求,目前扩大金融对消费领域的支持意义重大,在农村地区特别是欠发达农区,做好农村金融服务消费,实现财税政策与金融支农措施良性互动,也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结构转型的必然方向。金融支持农村消费品流通发展,以形成低成本、高效率、多元化的农村消费品流通模式为目标,提高消费品制造业与流通业企业组织规模,这不仅有利于拉动实体经济增长,也有利于平抑通货膨胀压力。
农村消费市场开发政策需要与金融支农措施良性互动
2004年以来,中央对农村、农业、农民实施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农机补贴、家电补贴、“万村千乡工程”“双百市场建设”等,不断激发了农村消费市场活力。但像甘肃这样欠发达的地区,已有政策开发扶持力度显然不够。以家电下乡活动为例,农民购买家电产品给予价格13%的补贴,对于贫困家庭来说,甘肃省贫困区农民收入仅为2000多元,购买手机、电冰箱等家电,即使补贴价格的13%,支出负担仍然较重。这需要财政金融积极发挥投资的促进作用,发展贫困地区农业经济生产,提升消费潜力。同时,国家对家电产品的售后服务缺少政策支持,中国商务部曾经在试点中提出“投标企业必须有可达到县一级的售后服务网点”,但在农村地区居住分散、道路等基础设施发展不足的情况下,在县域内建立起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需要政府的财税政策与金融支农措施实现良性互动,使得各项惠农政策可持续发展,进而形成普遍的、大量的市场需求。
农村消费信贷不足,但潜在需求巨大
农村地区消费信贷有效需求不足。一方面受传统消费观念和现实经济水平的制约,居民将储蓄作为预防储备基金,超前消费信心不足;另一方面,金融业扶持农村消费力度不足,有研究表明:甘肃省农村金融扶持力度极弱,405户被调查农户中,需要贷款的农户有310户,占77%;仅有136户农户获得了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占调查农户33.6%,资金满足程度低,资金缺口大;405户农户共发生的681笔借款中,正规借款136笔,且全来自农村信用社,仅仅占总笔数的20%,其余均来自于非正规借款。
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2010年投放的11.77万亿元涉农贷款中,江苏、浙江、山东占37.72%,而诸如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西部地区,涉农贷款投放明显较低。尽管目前针对农村市场的消费信贷发展缓慢,但随着农村居民收入的增加,以及国家扩大内需而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将使农村消费信贷市场被逐渐激活,并成为农村金融机构新的业务增长点,农村消费信贷潜在需求空间很大。
金融措施助推农村消费发展
要积极创新消费信贷产品和管理模式,支持扩大农村居民消费。涉农金融机构应把开展农村消费信贷业务当作整个信贷业务新的增长点。根据地区消费市场发育程度、农民支付能力、消费观念等确定各地消费信贷市场发展重点,开发具有地区农村特点的消费信贷品种,提高产品的适应性,并尝试发展旅游、结婚、耐用品消费信贷等新品种。加快支付结算网络的建设,开发适应农村实际的结算服务方式,拓宽支付清算的服务范围。
涉农经金融机构应加大对农业综合开发、生态治理、灌溉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支持特色农业产业化发展,积极创新金融服务的产品和方式,探索林权、土地经营权、农村宅基地等形式的抵押贷款业务,鼓励农户专业化和规模化经营,支持龙头企业发展深加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拓展农业保险业务,对农产品收储与流通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搞活农产品流通,增加农民收入,以提升农民消费潜力。
(作者:甘肃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贾琼)
发表于 @ 2013年04月07日 17:27:00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