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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管〔2013〕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局:
今年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以农机合作社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全面掌握各地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大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意见》(农机发〔2013〕3号)和推进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请对你省(区、市)农机社会化服务和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文字材料。
总结材料要全面反映今年农机社会化服务和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分析推进发展的各项工作出现的新特点、新问题,并提出具体对策建议。具体内容包括:1、发展基本情况和特点;2、发展的具体措施和取得的主要成效;3、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14年工作打算。
请填写《2013年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统计表》(附件),并于12月5日前将总结材料和表格通过电子邮件报至农机化司生产管理处。联系人:李庆东;电话:010-59192814;E-mail:njhsglc@agri.gov.cn。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2013年11月8日
发表于 @ 2013年11月12日 09:26:00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