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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是执行“十一五”规划的**后一年,是谋划“十二五”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全面胜利、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农业机械化工作,对于夯实打牢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努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2010年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和全省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的部署,现制定湖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2010年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和谐稳定的目标,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坚持走湖北特色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进一步落实完善政策,培育发展主体,主攻薄弱环节,优化结构布局,拓展服务领域,加快技术推广,强化公共服务,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全面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服务水平、科技水平和安全水平,切实加强农机化系统自身建设,努力推动全省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力争2010年新增各类农业机械20万台以上,新增农机总动力300万千瓦以上;实现机械耕整6100万亩,机械播栽850万亩,其中机械插秧450万亩,比上年增加50万亩,机收3500万亩,比上年增加100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6%。全省无耕牛乡镇和无耕牛村分别达到15个和500个。农机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较大幅度增加,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农机事故死亡人数严格控制在省政府规定的范围之内,**大限度地压降重特大农机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以实施购机补贴为重点,认真落实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
1.精心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制定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方案,扩大补贴机具范围和种类,合理确定各地补贴资金规模。完善操作程序,启动应用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推动购机申请、审核、结算、档案管理工作信息化。加强购机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农机补贴政策的全面落实。(产业发展处负责,纪检监察参与,各处配合)
2.积极争取水稻机插秧等作业补贴政策。积极争取实施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秸秆粉碎还田等作业专项补贴。积极参加农业部召开的农机作业补贴工作经验交流会。(管理处负责,产业发展处参与,推广总站配合)
3.努力拓宽农机化投入渠道。积极争取实施保护性耕作工程示范区建设和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项目,加强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和场库棚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推动农机化信贷、保险等农村金融服务政策,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农业机械化,协调落实农机作业税费减免等政策。(产业发展处负责,各处参与)
(二)以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为载体,积极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
4.加快农机专业合作社创新发展。贯彻《农业部关于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意见》,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多样化创建、规范化管理、市场化服务、产业化经营。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等示范建设活动,建立定点联系机制,培育一批典型,引导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康发展。(管理处负责)
5.加快农机维修网点规范化发展。开展《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落实大检查工作,建设一批农机维修示范网点,提高农机维修社会化服务能力。大力推广先进农机维修技术和农机节能减排技术,拟定更新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老旧农机的政策建议。(管理处负责,鉴定站配合)
(三)以组织农机跨区作业为抓手,不断提高重要农时重点作物机械化生产水平
6.精心组织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早安排、早部署“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季节的机械化生产,积极参加全国农业机械化生产和跨区作业工作会议。全面实施重要农时重点作物机械化生产进度统计报告制度,提升机械化生产的管理服务工作水平。积极参与“金农工程”、“12316”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农机服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加强跨区作业组织协调,扩大农机跨区作业的范围和领域。(管理处负责,鉴定站配合)
7.大力推进重点作物生产机械化。在大力推进水稻、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同时,加快发展油菜、茶叶、柑桔、花生等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继续抓好水稻育插秧示范区建设工作,加速推进水稻、小麦、油菜、棉花生产机械化。(管理处负责,各处参与,推广总站配合)
8.不断拓展农业机械化服务领域。推动农业生产机械化由耕种收环节向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延伸。围绕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进一步提升林果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初加工业机械化水平,继续推进设施农业、农用航空发展。(管理处负责,各处参与,推广总站配合)
(四)以促进节本增效为核心,大力研发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和装备
9.加强农机化科研创新。认真做好重大农机化科研项目遴选储备工作,积极争取农机化科技项目投入。组建省级农业机械化专家库,举办好相关学术研讨活动。编制《“十二五”农业机械化科技发展规划》(初稿)。(科教处负责,产业发展处参与,推广总站配合)
10.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继续推进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提高乡镇或区域性农机推广机构服务能力。制定并印发春耕生产、“三夏”、“三秋”农机作业技术要点,大力推广水稻育插秧、小麦和油菜精量播种、化肥深施、高效植保、旱作节水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等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和装备。编制《“十二五”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规划》(初稿)。(科教处负责,推广总站参与)
11.加强设施农业发展。贯彻实施《农业部关于促进设施农业发展的意见》,加强设施农业技术与装备研究,示范推广设施农业的节能技术、温控技术、栽培技术和管理技术,搞好设施装备的推广鉴定,建设一批设施农业示范联系点。编制《“十二五”设施农业发展规划》(初稿)。(科教处负责,产业发展处参与,有关单位配合)
12.加强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加强对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的指导,整合现有资金项目,加大对示范区建设的投入。积极参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农机化的技术集成、示范引领作用。(产业发展处负责,推广总站配合)
(五)以人才队伍建设为关键,深入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
13.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加强教育培训机构的规范化管理,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管理、技术和作业服务人员特别是新购机农民的培训,力争培训人次大幅度增加,培训质量进一步提高。加强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培训形式多样化。(科教处负责,有关单位配合)
14.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农机培训。积极争取扩大农机培训任务,加强阳光工程农机培训与农机驾驶培训、购机补贴、农机技术推广的结合,更新和优化培训内容。对各地阳光工程农机培训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不断提高培训效果。(科教处负责)
15.研究制定农机化教育培训规划。认真总结农机化教育培训工作经验,部署促进教育培训的工作措施,编制《“十二五”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规划》(初稿)。加强农机职业技能开发,指导各地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科教处负责,管理处参与)
(六)以质量效益为中心,进一步振兴农机制造业和流通业
16.进一步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尽快完成省级鉴定机构能力认定工作,推进和规范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建立高效廉洁、科学规范、公开公正的推广鉴定工作机制,提高鉴定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大纲,制定年度推广鉴定计划和《“十二五”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规划》(初稿)。继续做好《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年度调整工作。(科教处负责,推广总站、鉴定站参与)
17.进一步加强农机化质量监管。以农机质量评价、维修质量、事故处理、设施农业为重点,加快制(修)订一批地方标准。开展重点在用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和补贴机具质量监督,参与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活动,推动农机产品“三包”制度全面落实,规范农机销售、作业、维修市场秩序。(管理处负责,科教处参与,推广总站和鉴定站配合)
18.进一步促进农机工业和流通业发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紧密协作,落实扶持农机工业和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农机制造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和升级,形成布局合理、产业集中度较高的发展新格局。推动农机制造企业品牌营销网络与流通企业销售网络相结合,形成服务到位、功能完善的农机流通大市场。(产业发展处负责,各处参与,各单位配合)
(七)以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为主线,全面强化农机安全监管
19.完善配套规章制度。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制订和完善相应的配套规章制度,加强宣传和指导,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争取省政府出台《湖北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综合处负责,监理总站参与)
20.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组织开展考评工作,创建新一批“平安农机”示范县。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农机牌证照核发工作,组织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预防和减少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监理总站负责)
21.继续开展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启动实施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系统,推进驾驶员考试、事故统计工作信息化。指导各地贯彻执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和《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有关规范和标准,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农机监理人员管理,不断提升监理工作规范化水平。(监理总站负责)
(八)以提升推动科学发展能力为目标,切实加强农机化系统自身建设
22.开展农机化发展重大问题调研。组织各有关方面的力量,开展农机装备结构和布局优化、农机化考核指标体系、农机与农艺融合、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农机作业补贴机制等方面的专题研究,形成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综合处负责,各处参与,各单位配合)
23.编制“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做好农机化发展基本数据的统计与发展形势的分析,组织开展农机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的研究,组织编制《“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初稿)。加强有关产业政策的沟通协调,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把农业机械化重大项目、重点措施纳入“十二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产业发展处负责,各处参与,各单位配合)
24.进一步加强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认真总结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成效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发展思路和对策措施。(综合处负责,各处参与,各单位配合)
25.做好农机化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印发“2010年农业机械化新闻宣传工作要点”,完善新闻宣传管理制度。围绕跨区机收、购机补贴等重点工作,在重点时段、重点媒体掀起农机化宣传高潮。组织开展湖北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升级改版工作。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编辑发送《湖北农机化情况》。组织开展农机化政务信息员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质量。(综合处负责,各处参与,各单位配合)
26.加强办机关自身建设。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机械化工作全局,大力推进学习型和效能型机关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办机关工作制度,规范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努力创造和谐机关,不断增强全办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加强对基层业务工作指导,加强与有关厅局和有关单位的工作协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凝聚人才、凝聚力量,形成推动全省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的合力。(综合处负责,各处参与,各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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