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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机办关于加快农补贴网上申报的紧急通知

作者:重庆市农机管理办公室 本站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6日 收藏

渝农机发〔2010〕15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有关农机生产(经销)企业:

  今年以来,全市农机化又呈现出新一轮快速发展的好势头,农机推广量迅速增长,农机购置补贴兑现时间紧、任务重。农业部已启动实施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要求实时反映补贴兑现进度,我市补贴申报的进度将直接影响我市进一步争取中央资金的力度,各区县农机主管部门、有关农机生产(经销)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快补贴资金申报与结算。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区县农机主管部门的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要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网上申报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组织专门力量,切实抓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市农机办将把农机购置补贴网上申报进度作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检查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对办事效率低、进度慢的区(县),予以通报批评。

  2、加快审核进度。要严格按照渝财农〔2010〕4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办理购机申请和补贴申报,办结时限为2个工作日。对经销商报送的有关购机补贴资料,要加快网上审批进度,随到随审,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严禁向企业收取费用。

  3、做好督促指导。要指导二级经销商、乡镇经销点做好信息化销售终端的安装调试、培训、使用和网上申报。

  二、对农机经销(生产)企业的要求

  1、做好机具信息卡制发。总经销商要及时制作补贴机具信息卡,并随机具分发给二级经销商。补贴机具信息卡和机具的发动机号、机架号和机具编号等内容应当完全相符,不得无卡售机、机卡不符、虚报或积压补贴机具信息卡。补贴机具信息卡与实物不符的,将不予办理补贴。

  2、加快申报进度。总经销商(生产企业)一是要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专人,做到补贴资料随到随审,及时开具发票,点击系统软件中“提交”按钮上传发票信息。二是督促二级经销商在线“收货确认”后,要速将卡随机具分发至乡镇经销点。若经销点开通互联网,应采用在线申请和在线销售。若未开通互联网,采用客户端销售时,必须经常下载更新数据包,采集的购机相关数据应迅速上传至“系统”。以上步骤缺一不可,否则无法申报补贴。三是督促二级经销商、乡镇经销点及时采集补贴机具和购机者有关信息,并抓紧向区县农机部门申报。要杜绝以往在销售旺季时只顾销售,将补贴申报放在旺季结束后再慢慢申报的做法。

  三、其他事项

  补贴资金将根据网上申报进度,实行先通过审核的先行兑付。因经销商申报不及时造成补贴兑付滞后或无法兑付的,其责任自负。

  在工作中遇到政策性问题,请及时咨询市农机推广站。电话:67909982。遇到技术性问题,请咨询重庆大学168公司。电话:65405168、65409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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