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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作者:商丘市农机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0年03月29日 收藏

  3月12日至20日,商丘市农机局副局长董敷兴带领有关人员深入各县(市)区,通过实地查看与座谈研讨,就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撰写的《商丘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报告》,对商丘市目前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一、商丘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截至2009年底,全市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数量达到130个,比上年新增63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入社社员户数达1224户,占全市农机户总数的0.26%;拥有农机固定资产原值9858万元,占全市农机固定资产原值的1.73%;拥有农机总动力8.06万千瓦,占全市农机总动力的0.74%;拥有大中型拖拉机770台,占全市拥有量的4%;拥有联合收割机750台,占全市拥有量的4.6%;拥有配套农机具1744台,机具配套比1: 2.25;全年共完成各类机械化作业面积138万多亩,创作业收入4150多万元。

  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为我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一是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小型机械多、大中型机械少,动力机械多、配套机械少,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多、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少的“三多三少”现象,在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促动下得到一定程度改善。二是提高了农机社会化服务的组织化程度和机械作业效率。据统计测算,在机械投入相同的情况下,参加合作社的每台机车年作业量比单机独立作业增加20%左右。三是促进了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如永城市阳光农机专业合作社与种粮大户刘奇玉签订了600多亩土地的承包作业合同,实现了强强联合。四是农机专业合作社日益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和粮食生产中**活跃的力量。据统计,农机户通过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业比单个成员分散经营增加收入25%左右,农民节本增收20%左右。

  二、商丘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特点

  1、各级政府和农机管理部门高度重视。2009年,民权县、睢县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制定了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实施方案。民权县县委、县政府在2009年争先晋位表彰大会上,对3家农机专业合作社、3户农机大户进行了表彰,分别授予“先进农业合作组织”和“十佳致富带头人”称号。睢县县委、县政府在全县三级干部会议上对“睢县十大明星农机户”进行了表彰。

  2、发展形式多样。全市出现了农机大户组织带动型、农机管理部门示范带动型、村委干部组织带动型、农机经营维修能人组织带动型、股份合作型和农机专业协会等六种类型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其中以农机大户带动型和村干部组织带动型居多。

  3、创建规模逐渐扩大。2009年新创建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场院面积一般占地都在3亩以上,机库棚面积、机械数量、入社人员和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出现了一批如睢阳区金裕、民权县禾丰、柘城县华兴等建设标准高、规模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典型。

  4、扶持资金拉动效果明显。至2009年底,省、市两级共落实专项扶持资金187万元,扶持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46家,用于场院、机库棚建设和机车保养维修等,有力地促进了农机专业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的提高。

  5、合作社经营理念明显改观。大部分农机专业合作社由原来只注重跨区作业,到开始探索订单作业和参与本地土地流转;由原来习惯于随机性的口头协议,到开始注重签订正规的作业合同。例如,梁园区益民、柘城县国祥等农机合作社已开始探索与农业相关的多种经营和有规模的土地承包。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县(市)区之间重视程度不平衡。有些县农机管理部门认识不到位,工作主动性差,存在“给钱就干,不给就等”的思想,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速度较慢。

  2、农机专业合作社机械结构配置不合理。全市普遍存在大中型机械多、配套机具少,粮食生产机械多、经济作物和设施农业机械少的现象,制约了农机作业服务向更大范围的拓展。

  3、部分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缺乏系统规划。部分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对农机合作社建设指导服务不到位,场地、机库棚等硬件设计建设不尽合理。

  4、农机专业合作社经营理念和方式有待进一步转变。一是大多数合作社没有留存发展公积金,作业收入全部归社员,造成合作社没有抵御风险能力。部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机库棚,因去年冬季的风雪天气导致垮塌,但由于缺乏资金,至今没修复。二是农机专业合作社对社员缺乏约束手段。多数农机专业合作社仍处于自发组合、自由经营状态,统一作业仅限于小麦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农机作业的组织化程度较低。

  5、农机专业合作社注册数量少,布局不合理。目前全市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仅有130个,平均每个涉农乡镇不到1个,农机专业合作社空白乡镇约占全市涉农乡镇的四分之一强,而且县与县、乡与乡之间布局不合理。

  6、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不足。一是自我发展能力不足,大多数合作社成员固定资产入股多、资金入股少,仅靠省、市专项资金的少量扶持,难以做大做强;二是金融部门信贷支持力度不够,农机专业合作社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好地解决,投资主体多元化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

  四、建议

  1、进一步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的组织领导。继续推行市县两级农机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农机专业合作社制度。强化定点指导、跟踪服务措施。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要落实责任,明确分管领导,指定具体负责人抓好此项工作。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金融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完善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配套政策,把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形成政府牵头、有关部门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

  2、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和运营过程的指导。一是加强对合作社场地、库棚、办公设施等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大限度地提高基础设施和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根据各个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分类指导方案,使其逐步建立一套自我发展、自我壮大的运行机制。三是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作业服务由“三夏”跨区作业向“三秋”跨区作业延伸、由粮食生产领域向经济作物和设施农业拓展、由以跨区作业为主向跨区作业与订单作业、承包经营土地并重转变。

  3、树立“抓两头促中间”的指导思想,使合作社建设数量上规模,质量上水平。“抓两头”,即对规模大、有潜力的合作社从政策、资金、项目上给予重点扶持,引导建设成为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使其他合作社学有榜样,赶有标杆,争取每个县(市)区年内建成2—3个示范社;对新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在保证其数量不断增加的同时,注重引导区域布局均衡化,在全市形成覆盖网络,力争年内消除农机专业合作社空白乡镇。“促中间”,即对已建成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强化指导服务,促进其健康协调发展,逐步做大做强。

  4、大力开展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一是组织开展“千亩土地承包示范社创建活动”。选择有条件的合作社,挖掘潜力,以周边地区为对象,以种粮大户为重点,大力开展土地承包经营,积极参与土地流转。二是组织开展“万亩农作物订单作业先进社创建活动”。以本地作业为主,以跨区作业为辅,以“三夏”、“三秋”为重点,与当地农户一对一签订作业合同,建立长期稳定地合作关系,提供代耕、代种、代收等多项作业服务。

  5、加强培训和经验交流。建议定期举办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培训班,采取农机专家讲课与典型介绍相结合,理论讲解与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培训合作社建设、安全生产、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以及农机驾驶操作常识等内容。同时,适时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赴外地参观考察,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帮助其开阔眼界,开拓思路。

  6、健全督导、激励机制。建立平时督导和年终检查验收制度,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场地建设、库棚建设、设备配置、制度建设、作业开展情况以及扶持、奖励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不定期检查指导。制定先进农机专业合作社评选标准,每年评选出一批市级先进农机专业合作社,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扶持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数量多、质量好、效果显著的县级农机管理部门给予通报表彰。

  7、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争取省、市、县级财政拿出专项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形式,对规模大、效益好、管理规范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给与重点扶持。对先进农机合作社实行政策倾斜,可优先享受农机购置补贴、优先承担农机化项目实施工程等。积极协调土地、工商、金融等有关部门,在解决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用地、注册登记和信贷支持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为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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