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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关于申报增补农机补贴目录大棚企业的通知

作者: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5日 收藏

闽农机管[2011]4号

各农机生产企业:

  按照《福建省农机管理局关于制定2011年度福建省非通用类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相关要求的通知》(闽农机管[2011]1号)要求,现将申报《2011年福建省非通用类补贴产品目录》的大棚企业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条件:

  1.在福建省内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含“农机制

  造、销售”,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前,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组织机构代码证;

  2.税务登记证:为一般纳税人;

  3.企业生产、安装人员名册50人以上;

  4.具备大棚生产相关设备、设施。

  二、请符合上述要求的农机生产企业于2011年2月10日前

  填报“申报大棚企业名单”(附表),并将相关资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送我局计财科。附表请发电子邮件jjc@fjam.gov.cn,联系电话:0591-87566707。

  三、已入选《2010年福建省非通用类补贴产品目录》的大

  棚企业,可直接编入《2011年福建省非通用类补贴产品目录》,不必重报。

  附表:申报大棚企业名单

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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