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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山西省级财政支农(农机)资金项目指南

作者:山西省农机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1年01月20日 收藏

晋农机计字[2011]2号

各市、县农机局(中心):

  根据全国农机化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财政厅2011年预算编制的要求和全省农机化工作的重点,今年的农机专项资金主要实施十一个项目:一是国家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二是农机新技术推广项目;三是农产品产后处理及初加工装备技术示范项目;四是农机质量监管体系建设项目;五是秸秆气化新能源技术示范项目;六是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院服务组织建设项目;七是农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项目;八是现代农机装备设施技术引进试验项目;九是农机装备制造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十是机械化保护性耕作建设项目(已根据省财政厅要求提前下达项目计划,此次不再申报该项目);十一是机械化深松整地作业补贴项目(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项目指南,单独上报)。现将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尽快进行项目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申报单位:各市、县(市、区)农机局(中心)。

  2、申报项目要求:按项目分别申报,每个项目填写一份《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具体格式附后。各单位可以从山西农机信息网下载申报书格式和项目指南(网址:www.sxnj.org.cn)。

  3、项目审核要求:要求各市农机管理部门必须对所辖区域内的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要严格按照项目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对超过项目资金申报额度的项目不予安排项目计划。

  4、材料装订要求:上报材料要求A4幅面纸打印并用纸质封面装订。申报材料要求一个单位全部材料装订成一册,包括:①项目单位上报正式文件;②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二);③项目申报情况总表(格式见附件三);④各县和市本级项目的汇总表(由各市农机局填报,格式见附件四)。

  5、申报时间要求:各市农机局(中心)接文后,立即组织各县(市、区)农机部门申报项目。并按照项目指南和项目申报书的要求对县(市)申报项目进行筛选、汇总,务于2010年2月21日前以地市统一行文上报省农机局计财处。上报材料要求全市所报项目的纸质文本材料和申报材料的电子版(电子版申报材料要求按申报单位和申报项目两种方式分类),电子版也可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邮箱地址:sxtyrwm@126.com。

  附件下载>>>>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2011年山西省级财政支农(农机)资金项目指南

一、国家农机购置补贴项目

  1、项目目标

  重点利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以提高项目实施县(市、区)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全面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省级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主要用于部分机具的累加补贴,所以不再单独申报。

  2、项目内容

  严格按照省农机购置补贴年度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对列入《补贴目录》的可以使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实施补贴。各县对2011年机具需求情况要统计列表上报(附件5)。省政府近期新出台了10项惠农政策,要求农机部门重点开展“对农机作业和大型老旧农机以旧换新实施补贴”的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玉米机收秸秆还田技术集成作业补贴,柠条机械化平茬作业补贴,大型老旧农机以旧换新。为此,2011年全省计划进行2000台大中型拖拉机的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另下),要求各县必须优先保证更新机车的补贴需求。全省计划新增3000台玉米收获机,要求承担玉米机收和机械化秸秆还田作业补贴项目(项目指南另下)任务的县必须优先购置补贴玉米收获机。全省计划新增4000台深松机,要求承担机械化深松作业补贴项目(项目指南已下)任务的县必须优先补贴购置深松机。全省计划新增柠条平茬机和饲料加工机800台(套),要求承担柠条平茬机械化补贴项目(项目指南另下)任务的县必须优先补贴购置柠条平茬机和饲料加工机组。省局在安排以上各个项目时,将考虑现有机械的拥有量和今年的申购情况。

  3、申报条件和数量

  全省范围内的所有县均可申报,各项目县要提前做好本县全年机具需求调查摸底工作,要根据机具种类科学测算各类机械的补贴数量,汇总国家补贴资金需求数量,以各市农机局汇总后报出。

  4、资金使用方向

  申请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全部使用国补资金。补贴资金必须按照《山西省2011年农机补贴机具产品目录》公布的补贴额进行补贴。国家补贴资金不得用于市、县自行确定的其它机具补贴。省级农机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对部分机具的累加补贴.

  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制定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省财政厅、农机局制定的《山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各市、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工作经费由同级地方财政负责安排。要求每市工作经费应不少于20万元,此外还应根据当地需要,配套当地适用机具的累加补贴资金。各县(市、区)财政要按不少于5%的比例配套农机补贴工作经费。

  此项目由省局装备处组织实施。

二、农机新技术示范推广项目

  1、实施目标

  该项目主要包括6项农机化技术和机具的开发示范推广,分为重点推进、示范推广项目。

  重点推进项目为玉米机械化收获、马铃薯机械化播种收获以及机械化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其中玉米机收作业面积600万亩,新增收获机3000台;马铃薯播种、收获作业面积分别为75万亩和125万亩,新增机具分别为400台和800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实施机械打捆、压块70万吨,新增机具1500台(套);

  示范推广项目为设施农业机械化、牧草及畜禽养殖生产机械化项目,其中设施农业机械化配套实施作业面积10万亩,新增机具4万台(套);牧草及畜禽养殖机械化实施作业面积15万亩,实施规模3000头,新增机具220台(套);高粱机械化收获技术,实施作业面积1万亩,增加收获机10台。

  2、项目内容

  该项目由省农机推广总站负责组织实施。

  建立20-30个玉米机收生产技术示范区,每个示范区面积不少于3万亩,新增收获机30台以上,主要抓好机具选型、种植制度改革、农机手素质提高,在中南部地区率先发展,北部地区重点突破,特别是搞好中北部区域示范区建设。

  建立10-15个马铃薯播种、收获机械化技术示范区,每个示范区面积不少于1万亩,新增播种收获机40台(套)。特别是搞好吕梁、晋北区域示范区建设。

  建立8-12个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示范区,重点是示范推广秸秆机械化打捆、压块技术,每个示范区实施秸秆机械打捆、压块2万吨,新增机具30台(套)。

  建立15-18个设施农业机械化配套技术示范区,特别是抓好以卷帘机、钢管骨架、二氧化碳增肥装置、滴灌等新设备的引进示范推广。建立7-10个牧草及畜禽养殖机械化生产示范区,重点在牧草收获和畜禽饲喂、饲草加工,废弃物处理利用上引进示范推广新设备,特别是搞好典型突破。建立2-3个高粱机收示范区,一方面抓好试验示范,继续完善收获机的性能,另一方面提升改制企业的生产能力,努力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生产,尽可能满足农民的需要。

  3、申报条件和资金规模

  全省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可申报。

  申报农机新技术推广项目的单位,要结合当地产业特色,选择1-2个内容实施。每县申报资金额度5-20万元。鼓励北部地区申报玉米机械化收获示范项目。

  4、资金使用方向

  农机新技术推广项目,项目资金的主要用于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作业技术指导,机具维护调试、试验示范物料耗费,新机具引进,机具对比试验选型,现场示范推广,技术实训等。

三、农产品产后处理及初加工装备技术示范项目

  1、实施目标

  2011年计划新增各类加工机械150台套,形成年加工5万吨各种农产品的能力,建立不同类型示范点25个。

  2、项目内容

  主要用于小杂粮加工、粮食和薯类的贮运保鲜加工新技术、农民磨坊、油坊的改造、干鲜果、蔬菜、秸秆等的产后处理及初加工装备技术的示范推广。

  3、申报条件、数量

  项目单位为县农机局,要结合当地农业资源情况和产业特色并选择有一定产业基础和具备生产经营和市场开拓能力的加工户(点、厂)进行申报。每个市可选择申报4-5个不同类型的示范点上报。

  4、资金使用方向及补助规模

  每个示范点可申报3-6万元补助金额,超过申报额度太大或不切实际的冒报高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设备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和示范推广。

  此项目由省农产品加工装备技术管理站组织实施。

四、农机质量监管体系建设项目

  1、实施目标

  根据农业部《关于加强财政资金补贴的农机产品质量调查监督工作的通知》、《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要求,为有效开展农机化质量监督管理,需按照“健全体系,提升能力,畅通渠道,有效监督”的原则,加快全省补贴机具质量调查监督体系和投诉监督体系建设。2011年继续提升各市农机鉴定站(质量监督管理站)监管手段和完善重点县农机质量投诉站工作条件,保证农机质量监管效果。

  2、项目内容

  提升市级农机鉴定站(质量监督管理站)和重点县级投诉站农机质量监管能力。有效开展农机质量调查、打假、投诉监督等工作。

  3、申报条件、数量

  各市级农机鉴定机构可以申报,每市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申请补助资金4-5万元。

  4、资金使用方向及补助规模

  11个市农机鉴定站(质量监督管理站)配备声级计、硬度计、涂层测厚仪等必要的监管设备;各市农机鉴定站(质量监督管理站)开展“3.15”农机质量维权宣传活动、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农机市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农机质量调查等工作。

  此项目由省农机鉴定站组织实施。

五、现代农业机械化技术综合示范项目

  1、实施目标

  计划在已确定的省级和部分市级现代农业机械化示范县实施,重点提高示范区主要粮食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引导土地流转和集中连片种植,实施规模经营。试验探索适合我省各地农业生产条件的现代农业生产模式,用现代农机经营方式改进农业,实现经营企业化,生产规模化,作业标准化,管理科学化。用现代农机发展理念引领农业,创新经营管理机制和发展模式。

  2、项目内容

  在运城、晋中、大同及其它市县集中力量建设现代农业机械化示范县,每个示范县实施规模1000亩以上,项目重点是农业基础设施,农机农艺一体化,现代农业新装备、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区域化种植运用管理模式试验(土地流转与土地规模经营试验探索),适应现代农业生产的农机化新型服务组织建设等。具体内容有:(1)农机农艺结合技术示范。(2)智能化、精准化现代农机高新技术的引进试验,成熟适用农机化技术的综合试验。(3)区域化种植运用管理模式试验(土地流转与土地规模经营试验探索)。

  3、申报条件、数量

  要结合当地实际和粮食种植条件,种植作物和土地要集中连片,规模在1000亩以上,要有农机服务组织(合作社或种植业公司)作为重点依托,运城、晋中、大同、忻州四市按省局与省农业开发办已确定的项目县申报,其他市每市**多申报1个项目县。

  4、资金使用方向及补助规模

  现代农机农艺融合技术试验、新型现代装备引进试验等补助,补助资金每个县5-10万元。

六、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院服务组织建设项目

  1、实施目标

  2011年计划扶持200个农机化服务组织,使农机化服务组织达到运行企业化、管理科学化、生产规模化、作业标准化、经营市场化的目标,使之成为引领农机户参与市场竞争的现代农机经营服务组织。

  2、项目内容

  以改善、扩大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基础设施、机具库棚、场院改造等为主要内容,兼顾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和经营管理模式的创新、增设农机维修功能,以及农机服务“S”店试点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购置维修、检测、培训设备等。

  3、申报条件、数量

  依法登记、拥有营业执照;已录入“山西省农机服务组织信息系统”;合作社成员在10人以上、80%以上为农机户,有固定的经营和机具存放场所,年完成作业面积在6000亩以上,拥有拖拉机和收割机10台以上,配套农具30台以上,当年营业收入在15万元以上。“亮点”合作社的社员人数必须在50人以上,拖拉机须在20台以上。

  各县均可申报,每县可申报1-3个点(其中巩固建设的续建点不超1个),在同一个乡镇不受理两个合作社项目的申报。每个市在各县申报的基础上,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可在原有的合作社中推荐1个“亮点”合作社,进行考察选择。

  4、扶持标准和资金使用方向

  对每个列为扶持对象的农机服务组织,按照新建“亮点”型10万元、续建“亮点”型5-8万元、新建“标准型”3-5万元的标准进行申报,并列出资金使用计划。

  资金主要用于:发展生产、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机具库棚、场地、围墙建设、维修设备的购置等。组织实施农机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建设。包括制订和实施生产标准与技术规程,建立生产档案、农机维修档案、以及必要的办公设备、规范完善农机服务组织建设的支出等。

  此项目由省局服务组织管理处组织实施。

七、农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项目

  1、项目目标

  此项目由省局安全监理处组织实施。努力在全省农村打造安全有序的农机化生产环境,进一步严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驾驶操作人员培训考试、核发牌证等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农机安全规范化管理年”和“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强化农机执法检查,提高农机安全管理的快速反应能力,在全省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进一步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注册登记率、持证率、安全技术检验率,农机事故明显减少。2011年计划在全省配备20—30个县的农机执法检查和事故处理设备,实现全省再创建10个平安农机示范县、100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1000个平安农机示范村、10000个平安农机示范户的目标,促进全省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安全发展。

  2、资金使用方向

  主要用于农机执法检查和事故处理装备、农机培训仪器设备和安全宣传教育等设备的购置及有关工作经费的开支。

  3、申报条件和资金规模

  全省每市可申报1-3个县,2011年拟定对重点县市进行安全监理专用设备购置的补贴,每县可申报2-3万元。市级农机监理机构的仪器设备购置补助可申报2-4万元。

八、现代农机装备设施技术引进试验项目

  1、实施目标

  主要解决满足我省农业现代化需要的农机化装备技术的引进、改进、研发和试验,重点在玉米收获、薯类种植及收获、牧草种植及收获、柠条平茬及加工、设施农业关键技术装备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的技术突破,产品力争达到一定批量的试验和生产规模。

  2、项目内容

  2011年主要支持项目内容:①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械、进一步进行中试熟化、性能提高、功能完善,以及系列化产品开发。②牧草机械、柠条平茬加工机械的引进研发。③薯类种植、收获机械研发。④日光温室关键装备和实用设施研发。⑤继续研制适应山西省特色小杂粮生产的机械化种植、收获和加工装备。⑥区域性的农业生产和农村新能源适用新装备、新技术。

  3、申报条件、数量

  申报项目必须有一定的科技开发人员和设施条件,一般以科研单位和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农机企业为主,鼓励生产企业与科研单位及高校联合研制,走产学研推相结合的路子。全省选择20个左右的项目。申报此项目的单位需按省局科技外经处的格式要求同时申报科技开发项目申报书(附件六)。

  4、资金使用方向及补助规模

  资金主要用于技术引进、技术改进与优化、新产品试制和机具试验示范。每个项目申报补助规模为5-15万元。

  此项目由省局科技外经处组织实施。

九、全省农机制造业发展贷款贴息项目

  1、项目目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与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就扶持发展我省农机工业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省目前农机产品生产情况,充分利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全力支持我省农机制造业的发展,进一步提高全省农机装备水平,加快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2011年拟对我省需要大力发展的玉米收获机械、保护性耕作机械、薯类种植(收获)机械等生产企业在生产及运营过程中发生的信贷资金予以贴息支持,提高我省的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

  2、项目内容

  2011年省财政安排全省农机制造业发展贷款贴息资金175万元,用于引导和支持我省农机生产企业扩大规模和加快农机新产品的开发及推广应用,促进我省农机工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

  3、申报条件和数量

  全省范围内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机制造企业均可申报。以归属地县(区)农机局为单位集中上报。各项目县要提前做好调查摸底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地生产企业申报。

  4、资金使用方向

  主要用于农机制造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贷款利息补助。优先支持生产玉米收获机械、保护性耕作机械、薯类种植(收获)机械及设施农业设备等产品的生产企业。贷款人必须是企业,并提供贷款相关手续。对于个人贷款(包括法人代表)贷款用于本企业的情况不予支持。申请贴息额应小于或等于当年实际发生的贷款利息额。

  此项目由省局装备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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