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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10年农机补贴资金结算扫尾工作的通知

作者:湖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5日 收藏

湘农机计函〔2011〕10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2010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成效良好,大部分县市区提前一个季度完成了年度补贴资金指标。2011年,我省将全面启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软件系统。为实现2010年与2011年购机补贴政策实施的平稳过渡,经研究,决定对2010年已按补贴政策销售未结算的机具进行一次结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机具结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

  二、此次结算的资金占各县市区2011年第一批购机补贴资金额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市州、县市区农机局主要负责人要对资金结算申报工作严格把关,督促结算审核人员实事求是做好补贴资金结算的有关工作,重点审核补贴机具是否真实、补贴程序是否规范、补贴手续是否齐全、补贴资料是否完整,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套取资金,不得乘结算申报之机向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索、拿、卡、要。

  三、各县市区农机局要认真填报《湖南省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结算汇总表(第四次)》、《湖南省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结算明细表(第四次)》(见附件1、2,Excel格式),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确认,联合出具结算确认函(农机、财政两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确认),于2月22日前报市州农机局。逾期未报的,不再另行安排结算。

  四、各市州农机局要对所辖项目县上报的结算资金进行复核、汇总,核查无误后填写本市州《湖南省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汇总表(第四次)》、《湖南省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明细表(第四次)》,经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于2月28日前报省局购机补贴办公室(附电子文档或发送电子邮件,原件需邮寄)。

  五、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必须一并上报行驶证复印件,作为资金结算审核的依据。

  六、各相关农机生产企业要与各县市区和市州农机局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填写本企业《湖南省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汇总表(第四次)》、《湖南省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明细表(第四次)》,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于3月10日-3月20日派员送达省局购机补贴办公室,逾期不办理者视为放弃资金结算。

  七、省局将对市、县上报的结算信息进行重点抽查,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虚套补贴资金等行为,将取消其购机补贴资格;情节严重的移送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人:张果、周昕

  电话:0731-85506357(传真)

  E-mail:yb1113@sina.com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66号湖南省农机局320室

  邮编:410015

  附件:1、湖南省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结算汇总表(第四次)2、湖南省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结算明细表(第四次)

二О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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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www.geroptin.com/
  • 游客
    发布于2011-02-17 10:27
    为什么附件下载不下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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