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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工作的通知

作者: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4日 收藏

陕西省农机局近日发文,指出当前农机补贴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前置搭车收费、企业代替农民集中申请、超控制指标操作、档案资料不健全、验货不到位等问题。

陕农机发[2011]27号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委、中心),杨凌示范区农业局,省农垦集团公司,各农机超市:

  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自3月20日启动以来,总体上操作规范、进展快、效果好。截至5月11日,全省已实施中央补贴资金4.3亿元,占中央下达我省4.5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95.6%。但在一些地方仍出现有前置搭车收费、企业代替农民集中申请、超控制指标操作、档案资料不健全、验货不到位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监管,严肃纪律,严格程序,确保购机补贴政策落实政府放心、农民和企业“双满意”,现就有关问题再作如下通知,请各地严格遵照执行。

  一、严格程序。各地要进一步严格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程序,坚决按照补贴流程办理,不得随意简化程序,严禁提前和超控制指标操作,严禁企业代替农民办理补贴申请。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供货企业不得向农民传递不实信息,误导农民购机,损害农民利益。

  二、加强验货。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陕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供货验收制度》要求,切实执行验货制度,验货员要切实负责,严格把关,现场核实查验购机信息的真实性,并协助购机者做好补贴机具的提货验货。市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抽查,共同把好验货关。

  三、加强档案管理。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按照《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加强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要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建立完善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确保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

  四、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要在全面督查的基础上,抓住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单位领导要切实负责,对设施农业卷帘机、太阳能杀虫灯、节水灌溉设备要进行逐台验收、登记造册。同时,要加强小型植保机械的抽查监督工作,陕南还要加强粮食清选机、脱粒机的抽验和核查。

  五、落实问责处罚制度。对于违反购机补贴政策规定和工作纪律的生产(经销)企业、农机主管部门,必须严肃查处,落实相应的处罚措施。农机部门违规违纪的,经查证落实,停止该县(区)补贴业务和安排相关项目。生产(经销)企业违规违纪的,停止其在陕的2011年农机补贴业务,并取消其补贴资格;属全国通用类产品的企业,报农业部撤销其资格。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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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www.geroptin.com/
  • 游客
    发布于2011-11-12 14:14
    现在农民又怎么知道国家农机补贴的制度,其实中间商把补贴全部拿走了,我是农民,例如我刚买了微耕机国家补贴没下来,销售商卖给我们是5300元说是优惠了,最后补贴下来了打电话说有补贴了让我们去办理高高兴兴的去还以为能拿到国家补贴的2000块,可是去了以后销售商把所有的一算我们农民只拿到了一百元多一点。我们农民不懂所以就只能听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现在销售商太黑了,可是谁又能去管了,真的可能是官商勾结了。最后还是农民倒霉,商人赚的满腹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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