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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0年农机补贴产品“设施农业温室工程”选型公告

作者: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本站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7日 收藏

  各有关设施农业温室工程产品生产企业:

  根据我省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凡符合以下资质条件的设施农业温室工程生产企业,其产品均可申报进入贵州省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

  一、产品受理范围:

  简易单栋和简易连栋温室(含机械通风系统、湿帘风机降温系统、开窗系统、室内室外遮阳系统)。

  二、申报企业原则上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必须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温室设计安装经营项目;

  2、企业成立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且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每年营业额不低于100万元;

  3、近三年内完成的设施农业设备安装设计数量不低于1000㎡(需提供作品图片和合同原件查验,并提供建设单位联系电话备核实)。

  4、应具备独立设计、安装能力,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且人数不少于3人;

  5、企业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正式员工人数不低于10人(以劳动管理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或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的相关凭证为准)。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0年7月7日至13日,资料受理时间:2010年7月14日至16日。未按时前来申报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四、申报地点:

  贵州省农机推广总站(贵阳市延安西路242号)。

  五、联系人:曾万里,联系电话:0851-5958815。

  六、其他:

  1.前期已参选进入的产品不再申报,但其企业须补交条件中第3、4、5项材料。

  2.鉴于此项产品的特殊性,我省将制定《贵州省设施农业温室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验收规则》,在报账时还须提供相关的技术文件。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二0一0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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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www.geropt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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