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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申报2012年农机补贴产品目录和经销商目录的通知

作者:青海省农牧机械管理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7日 收藏

有关农机生产、销售企业:

  为了做好2012年青海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根据农业部和财政部的有关要求,我们将要制订《青海省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要求有关企业申报2012年所生产销售农机产品和经销商的信息。凡在我省补贴种类范围内申报且已进入到国家支持推广目录和青海省支持推广目录的农机产品,销售区域包括青海省,原则上我们将全部纳入到补贴目录中。在支持推广目录中没有的农机产品原则上不能申报,如发现企业申报虚假的信息,该企业申报的所有产品将不录入到我省的补贴目录中。2011年青海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中已有的产品不再申报,只申报2012年新增或变更的产品。2012年经销商的申报,需将申报材料报省农机局审核。申报表格为电子表,所有的格式均不能随意改变。要求各企业务必于3月10日下午6时前将材料以电子邮件和书面的形式上报。

  联系人:孔俊君

  联系电话:0971-6101776

  电子邮箱:kjj_qh@163.com

  附件下载: 1、青海省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申报表 2、供货商联系方式信息表 3、2012年购机补贴机具范围 4、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格申报表

一、经销商的资质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营销范围包括农业机械产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三)具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零配件库和仓储场地,总面积500m2以上;

  (四)从事农机营销业务2年以上,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年内无有效群体性投诉;

  (五)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从业人员,且至少有1名熟悉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管理软件操作人员,具备上网功能计算机、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六)经销商必须具备《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售后服务和零配件供应能力;

  (七)具有健全的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规范。财务制度、销售台账健全,能依法开具销售发票。

二、经销商应提供的材料

  (一)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登记证;

  (二)经营、仓储场所证明;

  (三)售后服务人员的资质证书和聘书(两人以上)。售后服务车辆的行车证;

  (四)完税证明及财务报表;

  (五)农机生产企业推荐经销商的委托书;

  (六)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格申请表(见附件4)。

注:经销商提供的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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