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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申报《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通知

作者: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本站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3日 收藏

关于做好《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年度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农机[2012]27号

各农机生产企业:

  《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年度调整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2014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补充规定的通知”(农办机〔2012〕38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年度调整申报工作。

  生产企业完成网上申报程序后,将从申报系统中打印出的申报材料按产品型号分别装订成册,每种型号产品装订一册,不得另有附件,不得将多个产品的材料合订成册。所有的复印件材料用A4纸,字迹清晰、容易辨认,证书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印章。每个产品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12年10月8日前(以上海市邮局签收日为准)报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申报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办联系。

  联系人:刘利光,联系电话:021-23113018。

  申报材料接收单位:上海市农机化服务中心(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鼓浪路2号306室,邮编:201601,联系人:王学云,联系电话:021-67655945)。

  本通知不发书面文本,望互相转告。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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