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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3年工作要点

作者:江西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2日 收藏

关于印发《江西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赣农机综〔2013〕13号

各市、县(区)农机局(站):

  现将《江西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农机部门要统筹安排,紧密配合,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推进我省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

  附件:江西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3月11日

江西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3年工作要点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现全省现代农业和农机化“十二五”规划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按照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的部署,现制定江西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2013年工作要点。

  一、目标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机化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及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和促进全面发展、“四化同步”的总体要求,以开展大宣讲、大调研、大试点、大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创新服务年”活动为契机,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效益为主线,实施改革创新驱动战略,促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农机与农艺紧密融合,着力主攻薄弱环节机械化,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化装备技术,全力服务农业生产,加强农机干部队伍建设,正确处理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与全面做好农机化工作的关系,努力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突出问题上有新进展、新突破,力争农机化发展好中求快、又好又快。

  力争到2013年底,全省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4700万千瓦,年增长2%;全力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建设一批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全省机耕、机插、机收水平分别达到84.5%、19.3%和68%,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突破60%;进一步规范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机作业和服务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进一步强化农机购置补贴市场监管和打击惩处力度,确保购机补贴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源头管理和执法监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好转。

  二、办好十件实事

  为推进“改革创新服务年”活动顺利开展,全省农机化系统重点围绕“一项改革、三项创新、十项服务”,努力提升农机化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农机化协调健康发展。

  一项改革,即:改革农机购置补贴发放程序,全面试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补贴入卡、逐级监督”新模式。

  三项创新,即:创新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创新开展全省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建设、创新组建省级农机化技术委员会和标准化委员会。

  十项服务,即:着力为全省农民机手办好十件实事。

  一是改革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发放程序,实行全价购机、补贴入卡,让更多农民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惠。(责任部门:产业发展科)

  二是省、市、县三级农业(农机)部门试点开展水稻、油菜、果业和花生等生产机械化示范区建设,为促进农业增效、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充分发挥农机的主力军作用。(责任部门:科教与生产科)

  三是在全省建设一批集“农机维修、零配件供应、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实行项目化管理,加强技术培训和机具设备监管,真正解决农机户“维修难”、“服务难”和“难维修”等问题。(责任部门:科教与生产科)

  四是开展农机化教育大培训行动,加大基层农机干部和农机手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基层农机干部和农机手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免费赠送5000册《南方农机》杂志和《农机使用与维修》等教材资料,指导农民机手科学使用与维修农业机械,提高农机具的使用效率;组织编写《江西省农业机械牌证管理业务规程》,做到全省监理人员人手一册。(责任部门:产业发展科、监督管理科)

  五是组织农机跨区作业,继续推行农机加油IC卡,健全农机柴油供应保障机制,加强协调服务,促进农机手增收致富。(责任部门:科教与生产科)

  六是开展省级示范专业合作社评比,评选一批优秀示范社,从资金倾斜、项目扶持、硬件支持和教育培训等方面加大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扶持力度,规范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责任部门:办公室)

  七是组建省级农机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委员会),建立农机化技术专家库,促进农机农艺相融合和产学研紧密结合,力争制定一批农机化技术地方标准,提高全省农机化技术整体实力。(责任部门:科教与生产科)

  八是推进“平安农机”创建,深入基层、上门服务,扎实组织开展全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上牌等工作,着力提升农机“三率”水平,构建平安、和谐农机。(责任部门:监督管理科)

  九是集中开展农机经销、维修市场治理整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联合工商、公安部门重点打击无照、无证经营,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全面规范农机销售和维修市场,杜绝坑农害农现象的发生,保障农机修配市场的正常秩序。(责任部门:监督管理科)

  十是指导省农业工程学会及行业协会建设,倡导农机行业自律,规范农机工业和流通业健康发展。办好江西农业机械化信息服务网站,做好改版升级和功能分区,提高信息时效性和服务指导性,引导农民选机购机。(责任部门:产业发展科、综合科、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

  (一)认真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1、改革创新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程序。全面实行全价购机方式,坚持“全价购机、县级结算、补贴入卡、逐级监督”原则,扎实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名义印发《2013年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确保3月中旬前启动实施。(责任部门:产业发展科)

  2、精心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并加强监管。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力度,重点加强补贴实施监督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安全,严惩违规违纪行为,加大补贴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时、规范、足额落实到位。(责任部门:产业发展科、监督管理科)

  3、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绩效考评。把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纳入省农业厅对各设区市农业局绩效考评内容,督促各设区市考核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考评结果将作为下年度分配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和经费的重要参考依据。(责任部门:产业发展科,监督管理科配合)

  (二)全力开展农机化示范区建设

  4、全省开展机械化生产示范区建设。全省各级农机部门主动结合粮食高产创建、现代农业示范区和优势农产品建设,整合部门和资金力量,争取本级财政和项目支持,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水稻、油菜或果业、旱作物机械化生产示范区,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依托,省级建立25个示范区(20个水稻、2个油菜、2个果业和1个花生机械化生产示范区),鼓励市县共建、多部门参与、齐抓共管,加强技术集成示范,促进农机农艺融合,确保建设一个、成功一个、带动一片,充分发挥全省120个机械化生产示范区示范辐射作用。(责任部门:科教与生产科,产业发展科配合)

  5、深入开展“推进机插秧,创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区)”活动。以创建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区)为契机,建设20个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大力推广应用水稻工厂化育秧技术,实现全省水稻综合机械化水平突破60%目标,力争主要示范区综合机械化水平率先突破70%,基本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责任部门:科教与生产科,产业发展科配合)

  6、全省开展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建设。以机械化示范区为依托,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载体,以省财政2000万元专项资金为支撑,在全省建设一批集“农机维修、零配件供应、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实行项目化管理,加强技术培训和机具设备监管,真正解决农机户“维修难”、“服务难”和“难维修”等问题。(责任部门:科教与生产科)

  7、加强示范区建设管理和考评。把全省开展机械化生产示范区建设纳入省农业厅对设区市农业局的绩效考评内容,督促各设区市考核县级示范区建设管理情况,并对各地示范区建设成效明显的争取纳入下年度省级示范区建设。加强对省级示范区建设的管理和考评,实行鼓励和淘汰机制,提高示范区建设管理水平。加强对部级水稻、油菜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的实施管理,争取在项目验收评审中,“优秀”档次零的突破。(责任部门:科教与生产科、产业发展科)

  (三)全力组织农机化生产

  8、组织部署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组织开展百万农机闹春耕、“双抢”大会战和秋收冬种农机化生产“三大战役”,切实发挥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促进农业生产节本增效和抢农时、保丰收。建立健全农机生产救灾预案,及时组织修复损毁农机具,开展抗旱排涝、抢收抢种、改种补种、统防统治、秸秆还田等农机抗灾作业,切实发挥农机在农业抗灾救灾中的主力军作用。(责任部门:科教与生产科)

  9、加强农机跨区作业的组织引导。做好跨区作业证的印制和免费发放,做好市场信息服务和协调服务,努力扩展跨区作业领域,扩大作业范围,提高作业效益,增加机手收入。积极协调能源和石油供应部门,进一步推行农机专用加油IC卡,建立健全农用柴油长效保障机制。(责任部门:科教与生产科)

  (四)增强农机推广服务体系建设能力

  10、推进农机农艺相融合。整合省农机研究所、省农业工程研究所、江西农业大学工学院和各设区市农业科学院(所)等科研、教育机构力量,共同推进全省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完善农机农艺融合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的意见》精神,强化推广职能,争取资金投入,会同粮油、农技等部门研究提出我省重点作物薄弱环节农机农艺技术指导意见。(责任部门:科教与生产科)

  11、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争取落实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措施,积极推动“企社共建”,进一步加强农机服务组织信息化管理服务,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比创建,培育发展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明显、效益良好的示范合作社。组织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经验交流、培训,规范和引导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康发展。(责任部门:办公室)

  12、加强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结合阳光工程培训,继续组织开展农机教育培训大行动,加大对县级农机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乡镇农机员和农机手的培训力度。指导南康市、修水县和省农业工程研究所等3个部级职业技能鉴定示范基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指导县级农机部门做好阳光工程农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强农机驾驶培训学校的管理和培训指导。全省培训农机从业人员10万人次。(责任部门:科教与生产科、产业发展科、装备设施科)

  (五)加强农机市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3、规范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试验鉴定工作程序、改进试验鉴定方法、完善鉴定检测手段、强化鉴定监督职责,通过农机化技术专家委员会评定农机试验鉴定,促进农机鉴定工作规范实施,推动农机产品质量稳步提升。(责任部门:产业发展科,办公室配合)

  14、加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建设。以补贴机具监管为重点,联合工商、质监等部门组织开展农机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受理和处理农机质量投诉,开展补贴机具重点检查和质量调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侵害机手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加强农机维修市场监督管理,提高农机维修经营服务网点的持证率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省农业工程学会等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农机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责任部门:监督管理科和科教与生产科,产业发展科配合)

  15、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完善省级创建考评标准,搞好创建工作检查、考评和验收,从2013年起申报全国“平安农机”创建示范县,须先评为省级“平安农机”创建示范县,并严格创建标准,实行淘汰制。全年计划创建3个全国示范县(市、区),10个省级示范县(市、区)。(责任部门:监督管理科、装备设施科)

  16、推进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强化监理人员为农服务意识。全省组织评选省级示范窗口5个、示范岗位标兵10名,其中向农业部推选全国示范窗口3个、示范岗位标兵6名。开展“牌证制作核发管理规范年”活动,启动建立江西省农业机械登记品牌型号库,启用农机安全监理业务应用系统,提高监理业务工作效率,规范牌证核发工作,研究制定拖拉机牌证免费管理试点方案,在1个设区市启动免费试点工作。编印《江西省农业机械牌证管理业务规程》,组织开展监理业务规范化督导检查,加大对违规发放牌证的治理力度,推动全省农机监理业务规范化建设。(责任部门:监督管理科、装备设施科)

  17、认真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全省扎实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年(月)、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及督导检查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广大机手的安全意识和干部队伍的责任意识,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治理纠正违规违章现象,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农机安全责任事故。组织全省开展拖拉机及其驾驶人数据与基础信息摸底排查工作,更全面准确地掌握拖拉机及其驾驶人数据,实行分类管理,倡导各地开展微耕机、耕整机等小型农业机械的备案登记管理试点。督促各地既要集中时间、集中地点的开展统一年检,又要开展进村入户、下乡下田的分散年检,充分发挥移动检测线的作用,提高检验质量和效率,努力提高农机“三率”水平,强化农机安全监理“三员”培训,建立考试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定期考核制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并进行考核通报。加强农机事故处理指导与预防工作,认真做好《农业机械事故月报》统计和分析,确保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开展农机安全互助调研,适时启动农机安全互助保险工作。(责任部门:监督管理科)

  (六)做好农机化信息宣传和统计工作

  18、强化农机化信息宣传。做好江西农机化信息网的更新维护和改版升级,集中开展一次全省农机化信息员培训,分解信息宣传任务,完善信息考评机制。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协助做好购机补贴政策、农机化示范区建设、重要农时重点作物机械化生产动态、合作社发展、农机质量和安全监理等农机化工作的信息宣传,确保农机化工作和宣传两到位、两促进,实现电视有画面、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字、网络有篇幅的“四维”动态宣传效果,确保完成省农业厅下达的农业重要信息、新闻宣传和信息量考核任务,确保在江西农业信息、中国农机化信息网的信息排名靠前,积极营造农机化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责任部门:办公室,各科室配合)

  19、做好农机化统计工作。根据农业部及省农业厅的部署要求,对近两年制定的畜牧业、林果业、渔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等5个农机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实行试行工作,并按照新修订的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开展统计。以农业部《报废农业机械回收办法》为指导,提出农机设备报废实施意见,规范报废机具相关数据统计,做好农机总动力等主要指标增减的准确衔接,开展农机普查,编制农机化发展规划,为全省农机化科学发展提供科学决策参考。(责任部门:产业发展科,科教与生产科、监督管理科、装备设施科配合)

  20、加强机关制度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等要求,完善机关内部制度,规范机关财务、后勤保障和工作秩序,改进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农机化工作顺利落实。(责任部门:综合科,各科室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各项工作的领导和督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强化农机购置补贴及各项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将重大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设区市,明确进度和要求,强化督促落实、过程管理和考核结果运用,牢牢把握农机化工作的主动权。加强对市、县级农机化工作指导,密切与农机科研、教学、生产、流通等有关单位联系沟通,形成攻坚克难、推动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的合力。

  (二)强化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的学习能力、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和创新能力,努力形成主动学习、善于学习、勤于思考的好风气。针对新情况,研究新方法,开拓新思路。跳出思维定势的条条框框,充分整合利用各种资源,加强与其他部门沟通交流,形成合力,互利共赢,共同发展。树立干部队伍服务意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提升农机部门公信力。

  (三)强化廉政建设。积极总结工作经验教训,查找农机购置补贴和项目管理实施的廉政风险点,开展自查自纠和自我剖析,不断完善工作缺失、提高人格魅力。加强局、总队机关工作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完善廉政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干部政治安全,塑造农机部门干部队伍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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