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beplay888备用网址 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公告
内蒙古关于开展《201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2015年度调整工作通知
内农牧机发[2014]268号
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内蒙古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自治区农牧业厅将组织开展《201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自治区支持推广目录》)2015年度调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调整工作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进行。《201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201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确定的申报程序和相关要求不变,申报范围由原来的11大类、26小类、61个品目,调整为12大类、27小类、62个品目。其中增加的大类和小类名称为“其它机械”,增加的品目名称为“精准农业用卫星导航自动驾驶系统”。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指南》和《补充规定》要求,认真开展咨询、受理和审核推荐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内蒙古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报送相关材料。《自治区支持推广目录》网上申报通道开通及截止日期、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在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化信息网(www.nmgnj.gov.cn)另行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4年9月30日
《201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
(2014年度调整)公告
内农牧公告 2014年第2号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内农牧机发[2005]258号)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201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进行了年度调整,形成了《201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2014年度调整)和《201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选型产品目录》,现予以公告。
附件下载1:《201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2014年度调整)。附件2:《201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选型产品目录》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3月10日
《201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2014年度调整)公示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公告 2014年第1号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内农牧机发[2005]258号)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组织实施了《201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2014年度调整工作,形成了《201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2014年度调整)》、《201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选型产品目录》公示稿,现予以公示。
本次年度调整包括增补、变更和取消三种情形:一、增补产品:2014年企业新申报产品;二、变更产品:已列入自治区推广目录产品的型号、名称等信息发生变化,企业已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核实,在本次调整中予以变更;三、取消产品:已列入自治区推广目录产品的推广鉴定证书过期,企业未提供有效鉴定证书或证明材料,在本次调整中予以取消。
公示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14年1月21日至2014年2月7日)。在公示期内,凡对公示稿中的产品及生产企业资格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质量监督科反映。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1-4312210
传真:0471-4312210
E-mail:glzzljdk@126.com
附件:1、《201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2014年度调整)》公示稿.xls
2、《201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选型产品目录》公示稿.xls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4年1月21日
特别提示——“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系统”10月18日开通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按照关于印发《201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补充规定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13]号)的要求,《201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2014年度调整)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系统”(网上)的申报通道将于2013年10月18日开通。“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系统”链接位置在“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网址是www.nmgnj.gov.cn)主页中的“网上应用系统”栏目中的“支持推广目录申报系统”栏目。请各农机生产企业按照“《201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中“申报与编制工作程序”进行申报。申报的产品应符合《201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以及《201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补充规定的要求。
生产企业的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申报过《201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的企业使用以前注册的登录账号,未申报过的企业需重新注册登录账号。
生产企业需要特别注意的是:《201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的规定,“支持推广目录申报系统”(网上)的申报通道将于2013年11月10日22:00关闭,届时生产企业将无法申报。凡申报《201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2014年度调整)的生产企业应在关闭前完成申报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
2013年10月14日
关于印发《201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补充规定的通知
内农牧机发[2013]307号
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内蒙古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规定,为做好《201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自治区支持推广目录》)调整工作,我厅编制了《<201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补充规定,现予印发。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受理、咨询工作,按照《201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及补充规定的要求,认真组织好相关企业申报和产品审核推荐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内蒙古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报送相关材料。《指南》及补充规定同时在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化信息网(http://www.nmgnj.gov.cn)发布。
内蒙古农牧业厅、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制定《自治区支持推广目录》,目的是本着促进农牧业结构调整,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推广农牧业新技术和加快农牧业机械更新的原则,向广大农牧民推荐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农牧业机械,促进农机化发展,建设现代农牧业。《自治区支持推广目录》不等同于产品补贴目录,列入《自治区支持推广目录》的农牧业机械产品并不等同于具备了享受各级财政补贴的全部资格。请各级农机部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正确引导农牧业机械生产者本着自愿的原则申报《自治区支持推广目录》。
附件:《201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补充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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