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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柘荣县农机局有关农机补贴请示的复函

作者: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1日 收藏

福建省关于柘荣县农机局有关农机补贴请示的复函

闽农机函[2014]49号

柘荣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你局“关于福州良正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微耕机铭牌标注不规范应该如何办理的请示”(柘农机函[2014]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规范产品铭牌及其铭牌内容,主要目的是在源头上防范机具出现套补等违法行为,规范企业生产行为,维护农民权益。2014年,我省把规范产品铭牌及其铭牌内容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在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陆续就产品铭牌内容反映了一些问题请示省局,如部分厂家、部分机具产品铭牌上只标注生产年份、用产品编号代替出厂编号等,鉴于这项工作省局没有制定一个明确的执行标准,各地在机具申请审核环节执行标准可能不尽相同。针对上述问题,现要求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应抓紧自查和整改,严格按照《2014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规范铭牌内容,铭牌内容应包括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或出厂日期,日期标注至少应到月份)、执行标准。

  2014年7月底前,对已销售的补贴产品因铭牌内容不完整的,可予以审核;2014年8月1日起,对铭牌内容不符上述要求的,农机部门不再予以审核。对拒不整改的经销商或生产企业,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可先行暂停经销商补贴产品经销资格,并报送省局,省级农机管理部门将暂停或取消经销商、生产企业补贴产品经销或补贴资格。

  专此函复。

  福建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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