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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15-2017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推荐产品审核结果公示

作者:山西省农机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4日 收藏

山西省农机局关于《2015-2017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推荐产品审核结果的公示

晋农机科字【2014】13号

  根据《2015-2017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农办机[2014]21号)要求,我局组织企业开展了《2015-2017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工作,共有12个企业135个产品进行了网上申报,经专家对所报材料审核,其中107个产品符合申报要求,28个产品列入不符合申报要求,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23日至10月29日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山西省农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质量监督室反映。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注明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因缺少推广鉴定证书、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列入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产品,企业应在10月29日前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并经审核无误可予以推荐,逾期未补齐或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推荐。

  联系人:秦元海 张金霞

  联系电话:0351-6285109 传真:0351-6261322

  E-mail:sxnjjdzjds@163.com

  联系地址:太原市千峰北路71号 邮编:030027

  附件:山西省《2015-2017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推荐产品审核结果名单(公示稿)

  山西省农机局

  2014年10月23日


山西省农机局关于组织申报 《2015-2017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通知

晋农机科字〔2014〕11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部《〈2015-2017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农机办【2014】21号,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要求,为组织好我省相关生产企业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详见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国家支持推广目录公告——关于印发《〈2015-2017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指南》的通知。

  二、申报的企业及产品应符合《申报指南》第二条“申报资质”的要求,并在《2015-2017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产品种类品目(10大类28个小类73个品目)范围之内。

  三、我省仅受理在本省注册的农机生产企业的产品。

  四、《2015-2017年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采取网上申报与书面申报同时进行,生产企业应通过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的“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amic.agri.gov.cn)进行申报书相关内容的填写。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逾期网上申报通道将自动关闭。

  纸质申报书应由网上申报系统打印生成,非申报系统打印的申报书、申报书内容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五、书面申报材料须按《申报指南》中“申报材料”的要求认真准备,内容齐全、字迹清晰、纸张及装订规范,一式两份,于2014年10月10日前提交至山西省农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质量监督室(地址:太原市千峰北路71号,联系人:秦元海张金霞,邮编:030027,电话:0351-6285109)。

  六、省农机局对企业所申报的产品进行审核、公示后统一上报农业部。(联系人:山西省农机局科技外经处郭海鸿,电话:0351-2148315)

  山西省农机局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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