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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湖南省2015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的通知

作者: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5日 收藏

关于报送湖南省2015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的通知

  湘农机产发〔2015〕44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机化司关于进一步明确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农机产〔2015〕19号)要求,我局将开展2015年湖南省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现将报送第二批归档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报送范围

  凡属于我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品目范围的产品(详见湖南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上公布的《湖南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均可申报,已归档产品不再重复申报。

  2014年6月20日后被取消补贴资格的产品不得申报。

  二、报送材料和要求

  相关企业需认真填报每个产品的《湖南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申报表》(附件1)和《湖南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Excel格式,附件2),并提供该产品省级以上有效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复印件)、推广鉴定报告参数页的复印件和产品图片(粘贴在A4纸上),同时提供该产品鉴定机构出具的品目确认表(附件3)。

  产品名称与农业部发布的品目不符的,须提供该产品推广鉴定证书核发单位出具的归档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其他要求

  企业法人代表必须对申报材料中所有要求签名的地方进行签名确认,并加盖企业印章。提供资料不全或内容不实,比如产品参数与推广鉴定报告不一致等虚假申报的,一律取消补贴资格,不另行通知。

  纸质材料请于2015年6月26日17:00前邮寄至长沙市蓉中路二段166号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产业办316室,邮编:410015;电子文档请发送至邮箱hnnjcyb@126.com。

  联系人:张京,电话:0731-85066278。

  附件1:湖南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申报表 附件2:湖南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表 附件3:湖南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品目确认表

2015年6月15日


关于开展部级农机补贴产品第二批归档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根据2015年3月18日司站联席会议纪要精神,受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委托,将开展2015年部级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二批归档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报。2015年4月3日前,生产企业完成网上归档信息填报和书面证明材料材料寄送。

  (二)专家审议。2015年4月16日前,组织专家组进行归档。

  (三)公示。2015年4月30日前,通过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对《部级归档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第二批)》进行公示。

  (四)发布。整理公示结果,并按规定发布《部级归档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第二批)》。

  二、产品资质

  (一)申报归档的产品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生产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

  (二)申报归档的产品应是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应在2015年3月31日(含)以后。

  (三)国家实施生产许可和强制性认证等管理的产品应获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且在有效期内。

  (四)根据2015年3月18日司站联席会议纪要精神,在全国范围内,被农业部明确取消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产品或企业不得申报;被省级农机管理部门取消补贴资格的产品今年仍可申报并予归档,各省自行决定是否给予该产品补贴资格。

  三、产品品目种类

  按照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的部署,我站负责对11大类28小类61个品目范围内的且属《2015-2017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高补贴额一览表》(农办机[2015]5号)档次范围的所有获得部证或省证的产品进行归档,具体品目见附件1。

  四、企业申报方式

  为规范归档信息填报,提高效率,企业申报归档既要进行网上填报,也要进行书面申报。

  (一)申报时间。2015年3月20日-4月3日,生产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寄送。

  (二)网上填报。生产企业应通过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网址http://www.amic.agri.gov.cn)的“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申报系统”进行归档信息填报,并上传推广鉴定证书、国家强制管理的管理证书和农机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的扫描件电子版。

  (三)书面申报。生产企业应将书面申报材料寄送至我站质量监督处。书面申报材料按产品大类分别按书面申报材料内容顺序装订成册,所有的复印件材料用A4纸,字迹清晰、容易辨认。书面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归档信息表(网上打印);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3.每个产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4.每个产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5.国家实施强制管理产品的证书及其附件(加盖企业印章的复印件)。

  五、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关于归档信息填报。生产企业要认真填报和核对归档信息表,信息表中企业名称应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一致,产品名称和产品型号应与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一致,纸质归档信息表应由网上申报系统生成打印。

  (二)关于补贴分档的关键技术参数。补贴分档的关键技术参数包含产品的结构参数和基本技术规格参数,所填参数要与所提交的相应推广鉴定报告或检验报告相一致,如果推广鉴定报告或检验报告中没有归档必需的结构参数和技术参数,可提供由原鉴定机构根据原鉴定过程中的技术材料出具的相应参数证明材料,原鉴定机构在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积极配合、据实提供;产品品目应按照原鉴定机构公布的“有效期内的推广鉴定证书信息”中的产品品目填报。

  (三)关于归档证明材料。企业填报的产品信息和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归档信息表应与归档信息系统中的一致,提供复印件材料应与原件一致,由于产品信息和材料不实或不一致所造成的后果由企业承担。

  (四)关于61个品目范围内全国通用类机具分档未覆盖的产品归档问题。近日,部分企业询问属61个品目但未在《2015-2017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高补贴额一览表》中档次范围的产品是否能由我站归档,经请示农机化司,现予答复:3月9日《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进一步明确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农机产〔2015〕19号)规定“各省原则上不对61个品目范围内的获证产品进行归档”,是指属61个品目范围且在《2015-2017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高补贴额一览表》有相应档次的产品由我站统一归档;属61个品目范围但在《2015-2017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高补贴额一览表》中尚无对应档次的产品,由各省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决定是否予以补贴,如果补贴,可自行组织对其进行分类分档(须报农机化司备案)和归档。

  为提高工作效率,减轻企业和各省工作量,属61个品目范围但在《2015-2017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高补贴额一览表》中尚无对应档次的产品,企业仍须向我站报送归档材料,我站按品目汇总后作为未分档产品,将其有关参数随第二批归档产品信息一并发各省,供各省分档和归档时参考使用。

  申报材料接收单位: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收件人:质量监督处,邮编:100122,电话:010-59199030、010-59199028)。

附件:2015年部级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第二次归档品目种类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5年3月19日


关于报送湖南省2015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的通知

湘农机产发【2015】22号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加快实施进度,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我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归档工作准确合理,现就报送湖南省2015-2017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产品范围

   湖南省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范围包括11个大类32个小类75个品目(附件1),详见“湖南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公布的《湖南省2015-2017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已由农业部农业机械鉴定总站归档并下发归档信息的产品,不再在我省申报。

 二、归档信息报送要求

  1、申报产品必须获得省级以上推广鉴定证书。在农业部没有出台明确规定以前,对于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我省暂按以下办法执行:第一批申报产品的推广鉴定证书2015年3月15日前有效的,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对自动延期后仍未换发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将予以删除,不另行通知。

  2、产品名称与农业部发布的品目不符的,须提供该产品推广鉴定证书核发单位出具的归档意见并加盖公章。

  3、相关企业需认真填报每个产品的《湖南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申报表》(附件1)和《湖南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Excel格式,附件2),并提供该产品图片、省级以上有效农业机械推广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推广鉴定报告参数页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4、企业法人代表必须对申报材料中所有要求签名的地方进行签名确认,并加盖企业印章。提供资料不全或内容不实,比如参数与推广鉴定报告不一致等虚假申报的,一律取消补贴资格,不另行通知。

  5、第一批归档信息请于2015年3月15日前报送,纸质材料请按品目装订成册后邮寄至长沙市蓉中路二段166号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产业办316室,邮编:410015;电子文档请发送至邮箱hnnjcyb@126.com,电子文档要求命名为“公司名+品目名”,如“长沙××公司+耕整机”。

  联系人及电话:张果,0731-85066278。

附件:1、湖南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归档申报表.2、湖南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

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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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hnnjj.gov.cn/
  • 晏文中↙∞
    发布于2015-10-09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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