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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5年农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2015年农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方案
内农牧机发[2015]84号
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
实施农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行动,是在农机化发展新常态下,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的重大举措。为认真贯彻落实今年农业部有关工作部署和全区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推动重点工作落实,扎实开展农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特制定本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推进农机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目标,以农牧业主产区、主要作物和生产领域为重点,以突破薄弱生产环节为着力点,坚持农机与农艺相结合、示范带动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多元参与相结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规划、梯度推进,统领实施、协同配合,创新农机化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培育壮大农机服务市场主体,加强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集成示范区域性、标准化、规范化农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模式,大力提升农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为加快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做出贡献。
二、试点布局
按照试点示范、以点带面、持续推进的要求,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试点,实行分级主抓、联动建设的工作机制。其中自治区主抓主要农作物和畜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试点22个,具体包括:
玉米全程机械化试点(8个):扎兰屯市、兴安盟农牧场局、科左中旗、松山区、土默特左旗、土默特右旗、达拉特旗、五原县。
马铃薯全程机械化试点(5个):太仆寺旗、察右前旗、察右后旗、武川县、固阳县。
大豆全程机械化试点(1个):莫力达瓦旗。
水稻全程机械化试点(2个):乌兰浩特市、科左后旗。
谷子全程机械化试点(1个):敖汉旗。
畜牧业全程机械化试点(5个):新巴尔虎右旗、锡林浩特市、鄂托克前旗、临河区、阿拉善左旗。
盟市、旗县试点根据当地实际,围绕主要粮食作物、杂粮杂豆、经济作物、设施农业、畜牧业生产等自行确定。
三、建设目标
玉米、大豆、水稻等全程机械化生产试点连片示范规模不少于2万亩,示范片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100%;马铃薯全程机械化生产试点连片示范规模不少于1万亩,示范片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100%;谷子等杂粮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试点连片示范规模不少于1000亩,示范片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100%;标准化深松整地、残地膜回收、水稻机械化育秧、高效精准植保、玉米与谷子脱粒联合收获、马铃薯联合收获、秸秆捡拾打捆、烘干等机械化作业水平实现较大突破。甜菜、葵花等经济作物生产试点连片示范规模不少于5000亩,示范片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80%,其中机械化移栽、收获水平取得较大突破,带动区域内机械化不断提高;设施农业生产试点连片示范规模不少于200亩(使用面积)或200个棚,各主要生产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饲草种、收、集、捆、运、贮环节实现全程机械化,青贮裹包和草原复壮机械化技术应用取得新进展;牲畜饲养集中示范规模肉牛不少于100头、奶牛不少于300头、农区基础母羊不少于200只、牧区基础母羊不少于300只,饲草料制备、投喂、饮水、剪毛、挤奶、清圈等主要生产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每个试点重点培育1—2个引领农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其实力增强、规范发展,农机化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通过试点建设,打造出一批具有不同作物、生产领域和区域特点的农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亮点,总结出一套可复制推广的模式,形成有规模的示范带。
四、重点内容
(一)提高装备水平。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导向作用,对农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急需农机具予以优先扶持,特别是**大限度地满足试点农机合作社和农牧民购机需求。研究制定扶持农机产品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有关科研、生产企业加大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机具研制,支持现代信息技术在农机作业和管理上的应用。
(二)培育生产主体。积极培育重点农机专业合作社,发挥其农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行动的引领作用。大力推进跨区作业、订单作业、代耕代收、承包经营等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提高农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工商社会资本投向农机作业服务,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继续深入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推进示范社创建活动。加强农机教育培训和农机职业技能开发,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素质。
(三)完善技术配套。探索建立农牧业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体系和农机农艺融合机制,强化主导技术和关键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总结形成适合同类作物、生产领域和区域的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包括机械化作业工艺流程、技术要点、作业规范、机具选配、服务方式,示范带动周边同类地区同类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的提高。
(四)加强基础建设。积极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通过土地草场入股、租赁、代耕、托管等方式,推动农村牧区土地草场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牧业适度规模经营,为规模化农机作业服务创造条件。支持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兴建农机具库棚,有关用地按设施农用地管理。加强机耕道路建设,提高大型机械通行能力和安全作业保障。探索和建立社企合作机制,推进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建设。
五、考核评价
各级要建立农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考核评价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以试点旗县为单位进行绩效考核,总结和评估全程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提升全程行动建设水平。建立各级试点优胜劣汰机制,实行优秀试点逐级升级、落后试点直接淘汰的考核结果应用办法。自治区主抓试点建设期原则为一年,建设期后进行考核验收,对考核优秀试点旗县优先推荐为农业部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县或继续扩大示范规模,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试点资格。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把推进农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主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农牧业系统各相关单位,整合系统力量,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搞好统筹规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内容特别是机械化生产工艺路线、机具配套、作业要求和工作进度、建设目标等,加强工作督导和宣传引导,构建多方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自治区主抓试点实施方案经盟市审核后,于2015年4月20日前以电子版方式报送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批复下达。
(二)加强政策扶持。农机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补助、农业、农机技术示范等项目资金,要向推进行动的实施区域倾斜。各级要争取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增加金融扶持特别是农机合作社购机和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落实农机服务有关税费减免措施,确保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顺利实施。今年,自治区将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本级主抓试点建设。有关旗县已建和在建农机化项目形成的基础设施、示范机具、维修设备、检测仪器要为全程机械化行动提供支撑和服务。
(三)发挥专家作用。各级要成立农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专家指导组,按作物品种和生产领域设立工作组,由农机化行业和农牧业产业体系有关专家组成,开展决策咨询、技术指导、培训交流、验收考核等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农技、农机推广机构和科研院校的作用,分区域探索总结全程机械化技术路线和生产模式。
(四)强化宣传引导。在“内蒙古农机化信息网”上开通专栏,集中发布各地推进农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工作进展和成效,供各地学习借鉴,并监督实施。及时总结各地推进农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组织召开现场观摩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以及手机等新媒体,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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