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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答复政协提案:将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农业部网站今天发布《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368号(农业水利045号)提案答复摘要》。在答复中农业部表示,下一步农业部将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尊重农民在流转中的主体地位,村级组织只能在农户书面委托的前提下才能组织统**流转,禁止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
资料图
答复摘要如下: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368号(农业水利045号)提案答复摘要
一、关于支持土地流转
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多年来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律。2001年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系统阐述了土地流转政策;2003年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流转专门作了规定;2007年颁布实施的《物权法》进一步强化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农业部2005年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明确了建立土地流转合同、备案、行为监管、纠纷调处等制度,以及土地流转的原则、形式、程序和交易规则等。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2014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加快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近年来,土地流转速度明显加快,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截至2014年底,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4.03亿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的30.4%,流转合同签订率达到66.7%,1324个县(市)、17268个乡镇建立了流转服务中心,农户承包地规范有序流转的机制初步建立。各地在推动土地流转过程中,既取得一定经验,也面临着流转信息不对称、流转平台建设滞后等困难和问题。在一些地方,特别是耕种条件差的“空壳村”,因为土地流转难而出现耕地闲置现象。为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2014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就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合理确定土地经营规模、扶持粮食规模化生产、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具体措施。下一步,农业部将指导各地着力开展以下工作。一是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鼓励农民以多种形式长期流转承包地,鼓励通过互换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允许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等。二是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尊重农民在流转中的主体地位,村级组织只能在农户书面委托的前提下才能组织统**流转,禁止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三是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加强监管和风险防范。指导各地对工商企业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明确上限控制;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保障金三项制度,严格准入门槛,加强事后监管;定期对租赁土地企业的农业经营能力、流转承包地用途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各地依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培育多种形式的中介服务组织;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服务,健全流转市场运行规范,引导土地流转双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保护流转双方的权益。
二、关于改善软硬环境
(一)关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三农”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随着国家“三农”领域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条件逐步改善。但由于历史等多方面原因,从整体上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仍然偏低,农村地区仍然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短板。正如您在提案中所说,改善农村地区软硬环境十分必要。按照中央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发改委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重点领域和优先方向。“十二五”以来,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的比重连续4年超过50%;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支农资金总量超过2300亿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重大水利、林业生态、农产品流通、农村教育卫生以及水电路气房等民生工程。在中央投资的支持下,农村饮水安全方面,“十二五”以来,规划内2.98亿农村居民和4512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基本解决;农村道路方面,预计到2015年底,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东中部地区全部建制村和西部地区80%的建制村实现通沥青(水泥)路;农村电力方面,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顺利实施,农村地区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显著提高,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基本解决;农村信息化方面,“宽带乡村”示范工程启动实施,并将视资金可能尽快扩展到全部中西部省市;此外,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下一步,发改委将继续按照中央决策部署,不断加大“三农”领域投入力度,为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出更大贡献。
(二)关于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近年来,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投入力度,采取“中央指导、地方落实”的管理方式,将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地,积极支持各地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引进新品种和推广新技术,获得认证、品牌培育和市场营销,以及对成员开展专业技术、管理培训和提供信息服务等,增强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市场竞争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提高了农民通过专业合作组织取得的收入,调动了农民组建和加入合作组织的积极性。尤其是2012年以来,中央财政启动了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项目,着力支持培育跨区域、对农民引领作用突出的大型农民合作社和联合社,提升了合作组织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营体制创新、农业技术推广、农地流转等方面的功能作用,进一步促进了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带动了更多的农民致富。关于您提出的对组建农业合作社给予较优惠条件的建议,财政部将在下一步完善政策时积极予以研究,同时,可由地方按照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考虑予以支持。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创新项目资金使用机制,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
三、关于引导项目选择
发展一村一品,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形成产供销一体化的经营模式,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途径。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多个1号文件都强调要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示范带动等办法,加快培育一批特色明显、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专业村、专业乡镇。按照中央要求,农业部坚持将发展一村一品和产供销一体化的经营模式作为建设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近年来,农业部为推进一村一品和产供销一体化发展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指导发展。先后下发了《农业部关于加快发展一村一品的指导意见》和《农业部关于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的意见》,明确了发展一村一品的总体思路、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指导各地积极推动一村一品向前发展。二是加强示范引导,推动专业村镇建设。农业部从2011年起开展了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工作,目前,共认定了四批1300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打造了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专业村镇和特色优势农产品知名品牌,通过树立典型,不断扩大一村一品的影响力。三是加强政策支持,积极创建知名品牌。从2014年起,农业部开展了一村一品品牌建设试点,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在优势品牌打造、产品宣传推介、人员素质提升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通过支持示范村镇品牌建设,进一步提升特色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更好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打造特色农产品知名品牌,推进一村一品品牌化发展。下一步,农业部将按照中央要求,深入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大力开展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建设,支持包括“空壳村”在内的广大农村壮大区域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四、关于加大扶持力度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是振兴贫困地区特别是“空壳村”经济的必由之路。中央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2014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提高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2015年中央1号文件进一步提出,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
为破解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难题,改善包括“空壳村”在内的农村基础设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8年,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在河北、黑龙江、云南3省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以农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民办公助为手段,以农民需求为导向,引导农民投工投劳建设村级公益事业。2011年全面推开,初步构建了“农民筹资筹劳,政府财政奖补,社会捐赠赞助”的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新机制,调动了农民群众自力更生改变农村面貌的积极性,也让基层干部找到了服务群众的抓手,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大亮点。据统计,2008-2014年,各级财政累计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91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950亿元,带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总投入6000多亿元,建成180多万个项目,有力支持了农村道路、桥梁、小型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公共卫生和环境治理等人居环境的改善。下一步,财政部将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继续加大支持力度,切实改善农村基础条件。
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解决农村劳动力进城后“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的问题,按照中央关于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部署要求,农业部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力度,坚持立足产业、需求导向、农民主体、政府主导,以服务农业产业发展为核心,加快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试点示范范围扩大到2个整省、14个整市和300个示范县,围绕主导产业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等的培养培训力度,开展农业技能和经营能力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生产技能。2014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突破100万人,为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提供了有力人才支撑,受到广大农民的欢迎和肯定。下一步,农业部将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示范规模,在全国4个整省、21个整市和487个示范县开展重点示范培育,围绕主导产业开展农业技能和经营能力培训。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县域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培育大批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促进农村劳动力更好创业兴业、增收致富。
五、关于重视市场风险
农业部一直高度重视农业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围绕农产品生产、市场运行等方面,先后建立了21套常规统计调查制度,共计300张报表,涉及5万余个指标。建立了农业经济信息发布日历制度,按规定时间、规定内容、规定流程在中国农业信息网、农民日报等媒体建立了发布频道,定期发布农业各行业监测信息。组建了粮棉油糖等18个品种分析师队伍,成立了农业部市场预警专家委员会,建立起覆盖农业生产、价格和成本收益的监测工作体系,并稳步推进农产品市场形势分析和研判工作。为了更好地引导市场预期,增强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从2013年起,探索开展农业展望报告发布工作,受到了国内外广泛关注和普遍认同,相关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也开始参照展望报告的预测调整市场预期,较好地发挥了服务生产和消费、引导市场预期作用。但总体来看,我国的农业信息监测预警工作与现代农业建设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尤其是农业数据完整性、匹配性、共享性较差,农业分析预警理论、工具和方法还比较落后,难以有效发挥调控农产品市场的作用。下一步,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农业信息监测预警工作,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以重要农产品信息监测、分析预警、信息发布和生产经营者信息服务四项制度为核心,加快建立全球农业信息监测预警系统,形成全面汇聚国内外农业信息的国家农业数据平台,组建专业的农业信息分析预警团队,研制专业的农业信息分析预警模型,完善农业监测信息发布和农业综合信息服务机制,依靠信息引导农业面向全球配置资源、面向国内外市场“转方式、调结构”,推动我国农业管理方式创新,全面提升我国现代农业发展软实力。
感谢您对“三农”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希望今后继续对我部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部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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