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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关于组织开展农机化“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1日 收藏

省农机局关于组织开展农机化“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鲁农机科函字〔2015〕25号

各市农机局(办):

  近日,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30年)》,促进社会质量共治,推进建设质量强国,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农业部等部门、单位共同下发通知,部署9月份在全国开展“质量月”活动。为配合落实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单位的部署要求,结合农机化工作实际,经研究确定9月份在全省组织开展农机化“质量月”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加快我省农机化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步伐,以推进质量提升、助力现代农业发展为主题,以强化产品质量打基础、提高作业质量出效益、抓好维修质量保安全、提升服务质量促和谐为活动主线,结合补贴机具质量监管、打假护农、产品质量调查、“平安农机”建设、秋季农机化生产等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协作、发挥优势、履行职能,全面提升农机化质量水平,推动我省农机化发展再上新水平。

  二、活动重点

  (一)开展补贴机具质量检查活动。抓住“三秋”生产有利时机,组织开展补贴机具质量重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机具结构配置是否与补贴产品信息一致、生产或销售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及执行情况、产品三包服务与质量承诺的兑现情况和补贴机具使用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督导补贴机具生产销售企业依法生产、合规销售,推动企业强化质量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水平。

  (二)开展农机质量调查活动。今年我省根据农业部统一安排,部署了对部分拖拉机玉米联合收获机产品进行质量调查,有关市县农机部门要认真负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其他没有省局质量调查任务安排的市也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本地区农业生产重点农机产品或质量投诉情况较多的1~2个产品开展质量调查工作。调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质量调查分析,形成质量调查报告,并组织有关企业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督促其提高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能力。

  (三)开展农机打假护农活动。根据当地秋收、秋种农业生产和农机需求特点,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治理秋季行动工作方案,加大对农机市场、维修网点的监管力度,确保三秋农业生产顺利进行。严厉查处无厂名、厂址、合格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取得相应许可证书而未取得的农机产品;拒不执行国家强制标准,偷工减料,使用旧件拼装的农机产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盗用厂名、商标的农机零配件,严厉打击各类无证、冒证、一证多用以及产品标签与审定内容不符、任意扩大使用范围、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通过星级维修服务网点建设活动,加强维修网点的规范化管理,培育和规范农机维修市场。

  (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与作业质量检查活动。一是结合“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组织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查薄弱环节、排安全隐患,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有效推进以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为主体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建设。二是结合农机深松整地任务的全面落实,进一步推进农机作业质量监管,积极推进深松整地科技监测,严把深松作业质量关,通过农机生产作业质量的监管,引导扶持一批规模大、能力强、作业质量好、社会信誉高的农机合作社加快发展,强化规范化作业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机手单体作业向合作社联合作业转变。三是结合各项农民培训优惠政策,继续深入开展农民培训工程,加强对农机手的培训,提高机手操作技术水平及机械使用的技术状态。

  (五)开展优质农机下乡活动。充分发挥农机生产企业、有关农机行业协会的作用,利用现场演示会、产品展示推介会、媒体宣传等各种形式,广泛组织开展优质农机下乡宣传活动,送农机识假辨假维权知识下乡,送农机科技下乡,送放心农机咨询下乡,为本地三秋农业生产推介质量、信誉可靠的农机企业和产品,引导农民科学选购。同时积极提倡和引导在行业内部推行守法经营或质量公开承诺制,努力提升行业内各企业质量提升与品牌服务意识,创造产品质量争先创优的良好行业竞争氛围。

  三、工作措施

  农机化质量工作是农机化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我省农机化科学发展、推进农业生产实现全面机械化的重要保障。深入组织做好“质量月”农机化相关工作,是对我省农机化发展质量水平提升、优化结构、提质增效的有力促进。各级农机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协调配合到位,确保活动月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强化信息沟通,提高农机监管齐抓共管的整体效能。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加大活动开展的宣传力度,积极在网络、报纸等媒体上报道活动开展情况,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各市在本次活动中,要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向省局网站报送主要标志性活动。同时要分析本地农机质量监管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农机质量监管工作的新思路,认真总结活动的成效、经验和问题,提出工作建议。活动总结材料请于10月10日前报送省局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赵海

  联系电话(传真):0531-83199630

  电子邮件:kjcsdnj@163.com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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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sdn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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