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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对部分涉嫌补贴价格虚高的农机产品提交痕迹材料的通知

作者:云南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本站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8日 收藏

关于对部分涉嫌补贴价格虚高的农机产品提交痕迹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生产企业、经销商:

  根据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加大对“补贴比例畸高和虚假申报归档信息等违规问题的打击力度”的相关精神,为确保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健康顺利推进,结合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际,经认真研究决定,各有关生产企业、经销商(详见附件)须在2015年11月10日前,向我处提交微灌设备(流量50m3/h以下、50—80m3 /h和80—130m3 /h)微灌首部,18m及以上(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和18马力以下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玉米脱粒机(3—5t/h)、果蔬烘干机等农机产品的相关销售合同、进出货记录、产销企业资金往来凭证和银行转帐记录等材料。

  各有关生产企业、经销商要积极主动配合调查工作,对生产和经销的农机补贴产品进行自检自查,主动将补贴价格虚高和虚假申报归档信息的农机补贴产品及时上报。对拒不配合的生产企业、经销商,一经查实,我处将立即暂停其所有产品的补贴资格和经销资格,并向社会公布,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关生产企业和经销商承担。

  联系人及电话:邱智银,0871-65749549。

  附件:提交痕迹材料的农机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名单

云南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2015年10月27日

关于对部分涉嫌补贴价格虚高的农机产品提交痕迹材料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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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www.geropt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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