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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领域近期三件大事不得不看

作者:李纯 本站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5日 收藏

  虽然当下是隆冬时节,但俗话说的好,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2016年已经开启,这一年,农业领域有太多值得关注的点。这不,以下三点将要在近期热起来。

资料图

  植保无人机管控终于有规定了

  近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先后发布了《轻小型民用无人机系统运行管理暂行规定》、《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开展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植保类无人机的经营、管理、飞手培训等做了详细规定,植保无人机正式告别缺乏管控的时代。

  规定要求,植保无人机经营单位除需要取得航空经营许可证、无人机适航证以外,要求独立喷洒作业人员或者从事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的作业人员应持有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植保无人机处于操控手目视距离半径500米以内,比之前的300米的要求有所放宽。

  快评:植保无人机在我国还属于新兴市场,管控规定的出台是该行业向规范化发展迈出的坚实一步。但农业属于低利润行业,每年打药时间为50~60天,当前无人机驾驶证考取成本太高,很容易影响到农户考取证照的积极性。因此,降低考证成本成为让规定落地实施的关键。

  农药广告要“谨言慎行”了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宣布新版《农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将于2月1日起施行,规定未经国家批准登记的农药不得发布广告。农药广告内容应当与《农药登记证》和《农药登记公告》的内容相符,不得任意扩大范围。农药广告中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说明有效率;违反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语言或者画面。

  《标准》要求,农药广告不得贬低同类产品,不得与其他农药进行功效和安全性对比;不得含有评比、排序、推荐、指定、选用、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不得使用直接或者暗示的方法,以及模棱两可、言过其实的用语使人在产品的安全性、适用性或者政府批准等方面产生误解;不得滥用未经国家认可的研究成果或者不科学的词句、术语;不得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承诺;农药广告的批准文号应当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

  快评:新版《农药广告审查发布标准》明令禁止夸大产品功效、与产品登记不符的广告用语,有力地促进农药宣传趋于务实,回归产品本质。农药企业在此背景下要更加注重塑造产品品牌、升级服务质量,才能在行业竞争中杀出重围、笑傲群雄。

  肥料市场“暖冬”有望到来

  近日,国际肥料工业协会(IFA)预测,如果农业市场基本面不发生重大变化,2016年全球肥料需求将增长1.9%,达1.866亿吨。其中,受肥料和工业应用强劲增长驱动,尿素需求将同比增长3%,达1.73亿吨。合成氨产能将增加5%,升至2.42亿吨,新产能将集中在美国、沙特阿拉伯、印度尼西亚、尼日利亚和俄罗斯。合成氨主要用来生产尿素,预计全球尿素产能将由2015年的1.79亿吨增加至2016年的1.87亿吨。

  IFA同时指出,摩洛哥和中国的大量投资将使2016年全球磷酸盐产能增长3%,产量将达到9700万吨。同期全球钾肥产能将增加8%,达9400万吨,其中大部分新增产能位于加拿大。

  快评:全球肥料需求增长对我国处于困境中的化肥企业是一个利好消息,但是在我国推行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和化肥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的情况下,化肥企业在2016年加快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不失为一条好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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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farmer.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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