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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关于长丰县创业农机销售有限公司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处理情况的通报

作者: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4日 收藏

  皖农机计财〔2016〕202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局,省农垦事业管理局:

  根据群众反映,合肥市、六安市农机局调查发现,2013年长丰县创业农机销售有限公司将六安市裕安区农户石圣基已补贴过的机具再次倒卖给长丰县农户董旭。

  为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维护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部分财政支农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22号)和《安徽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产销企业违规行为处理规范(试行)》(皖农机计财﹝2016﹞166号),经研究,决定作如下处理:

  一、将长丰县创业农机销售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权芹列入黑名单,相关农机生产企业即日起要取消其补贴产品经销资格;

  二、裕安区农机局负责对参与倒卖的农户石圣基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三、裕安区农机局要加强监管,规范操作流程,严格把关,进一步抓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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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ahnj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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