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beplay888备用网址 2016年度山西省农机推广鉴定产品及证书使用情况监督抽查的通报
2016年度山西省农机推广鉴定产品及证书使用情况监督抽查的通报
晋农机科字﹝2017﹞1号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生产企业:
按照《山西省农机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山西省农机推广鉴定产品及证书使用情况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局委托省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对21家企业60个获证产品的制造商名称、地址、产品一致性以及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抽查。其中,17家企业的50个产品符合要求;1家企业的1个产品不符合要求;5家企业的6个产品停产,申请放弃推广鉴定证书;2家企业的3个产品因近一年内未生产,未能抽查到产品(详见附表)。根据农业部部令第54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省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关于上报2016年度山西省农技推广鉴定产品及证书使用情况监督抽查结果的报告》,经省局研究,做出如下决定:
1.对抽查结论为符合要求的长治永城农机开发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的50个产品,继续维持推广鉴定证书的有效性。
2.抽查结论为不符合要求的万荣县益民农机制造有限公司的1个产品,撤销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证书编号:晋TJ2013-60)。
3.对申请放弃持证的长治市永成农机开发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6个产品的推广鉴定证书予以撤销(证书编号:晋TJ2013-66、晋TJ2013-27、晋TJ2013-68、晋TJ2013-69、晋TJ2013-74、晋TJ2013-30)。
4.对未抽查到产品的汉中中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运城市大正集团拖拉机有限公司的3个产品,继续维持推广鉴定证书的有效性,由省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列入2017年度监督抽查计划。(证书编号:晋TJ2013-25、晋TJ2013-26、晋TJ2013-48)
特此通报。
附件:2016年度山西省农机推广鉴定获证产品监督抽查结果点击下载
山西省农机局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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