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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2016年省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公告

作者: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 本站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1日 收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及市农业局“关于对本市农机鉴定工作的批复”的有关规定,经我站鉴定,北京宏达益德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3种产品(见附件1)通过省级推广鉴定,核(补)发推广鉴定证书。

  附件: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16年)点击下载

  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16年)

序号

生产厂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所属品目

证书有效期

鉴定机构

  1

北京宏达益德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太阳能杀虫灯

YH-SP50-0106-15/4000-2D

植保机械

  2021/12/31

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

  2

北京宏达益德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交流电杀虫灯

  YH-2E

植保机械

  2021/12/31

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

  3

北京宏达益德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太阳能杀虫灯

YH-SP50-0106-18/4000-1AⅡ

植保机械

  2021/12/31

  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


北京市关于2016年省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及市农业局“关于对本市农机鉴定工作的批复”的有关规定,经我站鉴定,北京宏达益德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3种产品(见附件1)通过省级推广鉴定,拟颁发推广鉴定证书。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2017年2月23日至3月1日17:00止。

  二、公示期间,请生产企业抓紧认真核对附件1中相关信息是否准确,主要是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和所属品目等,若与营业执照和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等不一致,应于2017年3月1日前,由企业提供简要说明和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bjnjjdtgz@126.com邮箱,纸质材料寄送到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鉴定检验科。

  三、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产品的信息或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有关材料等方式向我站反映。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本次公示产品特别是对反映问题的产品进行认真梳理核实,经审核批准后形成本次发证产品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联系电话:010-59198702,电子邮箱:bjnjjdtgz@126.com,传真:010-5919862。通讯方式: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60号,邮编:100079,收件人:鉴定检验科604室。

  附件:北京市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审核通过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16年)点击下载

  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

  2017年2月23日


  北京市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审核通过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16年)

序号

生产厂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所属品目

鉴定机构

检测结果

  1

北京宏达益德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太阳能杀虫灯

  YH-SP50-0106-15/4000-2D

植保机械

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

№TJ-04-2014 点击下载

  2

北京宏达益德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交流电杀虫灯

 YH-2E

植保机械

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

№TJ-05-2014 点击下载

  3

北京宏达益德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太阳能杀虫灯

YH-SP50-0106-18/4000-1AⅡ

植保机械

北京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推广站

№TJ-06-2014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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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amic.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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