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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作者:农业司 本站发布时间:2017年08月15日 收藏

  2017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86亿元,在分配资金时将各地实际执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等作为测算分配的重要因素,强化省域内资金余缺动态调剂,推进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中央一号文件要求,今年中央财政采取了一系列新的举措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措施。

  一是强化绿色生态导向,深入贯彻“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工作思路,着力推行补贴范围内全部机具敞开补贴,对粮食烘干仓储、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机具和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绿色发展的机具率先全面敞开补贴;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需要,对粮棉油糖和饲草料生产全程机械化所需机具予以倾斜支持。

  二是会同农业部于5月份联合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制度,严处失信违规产销企业。

  三是要求各省份今年底前建立省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加快补贴申报操作流程去经销商化,推进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同时,要细化完善补贴机具核验流程办法,加强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

  四是适当扩大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在原来的浙江、福建和湖南3个试点省基础上,增加了山西、辽宁、湖北、重庆、甘肃、新疆和青岛,共10个省份。同时,继续推进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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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nys.mof.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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