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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本站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4日 收藏

  黔农办发〔2017〕272号

  各市(州)农委(农机局)、安顺市农机中心,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农机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办〔2017〕34号)、《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印发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评分依据的通知》(农机产〔2017〕89号)和《贵州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黔农发〔2015〕70号)要求,为持续推进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做好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原则

  (一)总体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通过对市、县农机化主管部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建立以补贴政策实施结果为导向的监测与评价体系,及时掌握补贴政策落实进展情况,客观评价补贴政策实施成效、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不断完善绩效管理机制,持续提高补贴政策落实效果。

  (二)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科学制定评估方法、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采用规范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全面、准确、客观地衡量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绩效。

  二是简便易行、稳步推进。选择能够衡量政策项目绩效,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关键指标,易于操作和衡量;评估方法和程序要科学简便,按计划稳步推进。

  三是定量定性、综合评价。评估指标能量化的一律量化,不能量化的要明确评估标准,并对每个指标合理赋分,有效实现对政策项目绩效的综合评价。

  二、绩效考核内容与指标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主要评估制度建设、重点工作、执行实施、实施效果等内容。2017年市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见附件1)共设立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同时实行扣分项。本年度绩效考核延伸至县(具体评估考核内容与指标详见附件2)。

  三、绩效考核方法

  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县级自评、市(州)自评、省级查验核实和综合评估实施,综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得出评估结果,形成评估报告。具体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县级自评

  各县农机化主管部门对照延伸绩效管理内容和具体指标进行自评打分,附印证材料后形成自评报告,报市(州)农机化主管部门。

  (二)市(州)自评

  由各市(州)农机化主管部门对照绩效管理内容和具体指标,自评打分,形成自评报告,并汇总区域内各县评价打分情况。市(州)将自评报告(附自评打分表、印证材料和县级考核打分情况汇总表),报省农委农机装备处。威宁县和仁怀市参照县级要求进行自评后直接将自评报告报送省农委。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评分依据、印证材料、自评材料提纲等见附件3至附件5。

  (三)省级查验核实

  省农委相关部门成立考核组,采取资料审查与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市(州)和省直管县的自评报告进行查验核实。一是资料审查,对各市(州)和省直管县农机化主管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进行逐一审查,并对每一项指标进行初步评分,必要时要求市(州)和省直管县补充相关材料。二是实地考核,对各市(州)和省直管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考核,查验核实市(州)自评报告,修正初步评分,形成绩效评价报告。考核组评分与市(州)自评有差异时,需对差异项附简要的文字说明。

  (四)综合评估

  考核组根据查验核实情况的实际表现,形成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综合评价报告,经委领导审定后报送农业部。

  (五)对县级部门的绩效考核

  市(州)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及时部署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管理延伸到县。市(州)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在自评前完成对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的绩效考核,对县级的自评情况开展查验核实、综合评价,汇总评分表。仁怀市和威宁县由省农委直接开展查验核实、综合评价。

  四、进度安排

  2018年1月5日前,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完成自评工作。

  2018年1月15日前,市(州)农机化主管部门完成自评工作,并报送自评报告(附打分表和印证材料目录)。

  2018年2月20日前,省农委开展资料审查和实地考核。

  2018年2月28日前,省农委完成综合评价报告,上报农业部。

  五、结果运用

  依据评估结果,分析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建议,并运用于下一年度绩效管理的全过程,与下一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排挂钩。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由省农委农机装备处牵头实施,省农机推广总站、省山地农机研究所参与,协同推进绩效管理有效开展。各市(州)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明确专门科站具体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绩效指标顺利完成。

  (二)严格工作纪律。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延伸绩效管理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保密纪律,切实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附件:1.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市级)

  2.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县级)

  3.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评分依据

  4.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印证材料

  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自评材料(市级提纲)

  黔农办发[2017]272:附件1-5.doc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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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q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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