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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启动“农业质量年”八大行动

作者:乔金亮 本站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0日 收藏

7月17日,在江西省于都县梓山镇潭头村,农民驾驶收割机收割早稻。陈地长摄

  今年是“农业质量年”,农业农村部启动八大行动,从田头到餐桌把好农业质量关。截至目前,农业农村部共制定发布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2695项;全国已有21万个规模以上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上半年,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97.1%——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实施质量兴农战略。上半年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局良好,夏粮再获丰收,结构优化、绿色发展取得明显进展,质量、品牌、效益稳步提高。”7月19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广德福说,今年是“农业质量年”,质量要素包括标准、检测、认证等方面,农业农村部已启动八大行动,全面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标准先行

  生产水平更高

  质量兴农首先要标准先行。“在农兽药残留标准制定上,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和规范,每一项标准都是经过科学实验和风险评估得出的,并增加了100倍的安全阈值,与国际食品法典在制定方法上保持一致。我国目前制定的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基本覆盖了常用农药兽药品种和主要食用农产品种类。”广德福介绍。

  农业标准是评价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科学基础,也是有关部门开展例行监测的重要依据。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农业标准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标准技术水平日益提升,标准化实施成效日渐显著。截至目前,农业农村部共制定发布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2695项,其中国家标准6678项,农业行业标准6017项,国家标准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4140项,兽药残留限量标准1548项,饲料安全标准67项,检测方法等标准757项。

  标准要制定好,更要落实好。农业农村部今年选择325个粮棉油糖及园艺作物生产大县,开展绿色高质高效整建制创建。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化肥农药减量使用和有机肥替代化肥,在300个大县市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支持204个畜牧大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支持12个省(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推进农膜回收行动,加强耕地土壤质量保护。截至目前,全国认证登记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达12.2万个。

  “要加大绿色标准体系建设,清理废止与农业绿色发展不适应的标准和行业规范,把推进标准化生产作为质量兴农的重要措施,努力实现农产品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广德福透露,农业部门正抓紧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农兽药残留、畜禽屠宰、饲料卫生安全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农产品品质营养标准。各地全面推进标准化生产,督促规模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建立生产记录台账。

  加强监测

  “管出来”更科学

  今年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的一大新动向是参数范围扩大。过去的监测指标为94项,今年增加到122项,监测的科学性、有效性进一步增加。据了解,其中主要增加了农药和兽用抗生素等影响农产品安全水平的监测指标,这些指标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今年上半年,农业农村部共组织两次例行监测,在监测参数增加近30%的情况下,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97.1%。

  “以上数据说明,我国农产品的安全水平在稳步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持了稳中向好、稳中向优的发展态势。”广德福说,上半年例行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个别产区蔬菜中豇豆、韭菜和芹菜农药残留超标,畜禽产品中禽蛋兽用抗菌药氟喹诺酮类药物残留超标和水产品中加州鲈鱼和鳊鱼兽用抗菌药氟喹诺酮类药物残留超标。其中有的是超范围,有的是超限量使用,有的属于违规使用,没有遵守用药间隔期。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7月份,农业农村部向社会公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十大典型案例,发挥了很好的震慑作用。目前,已建立了生鲜乳、兽药、农药质量“黑名单”制度,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扶持政策挂钩,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在日常执法监管方面,监管和监测体系已初步建立,县域综合执法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专项整治是社会关注的另一个重点。农业农村部今年组织安排了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菌药、水产品、生猪屠宰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已经广泛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兽药监管领域运用大数据、云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起了“二维码”追溯信息系统,高毒农药和禁用兽药得到较好控制,“三聚氰胺”连续9年零检出,“瘦肉精”黑窝点生产经营链条已被切断,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处于历史**高水平。

  源头追溯

  提高产业素质

  当前,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程度不断提高,“互联网+”现代农业得到广泛运用,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条件已经成熟。在国家发改委的支持下,去年6月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成并上线试运行。目前,该平台试运行平稳,数字监管、机器换人等新的智慧监管方式方法在地方积极涌现。

  经济日报记者了解到,以推进国家追溯平台建设为重点,农业农村部正在加快构建统一权威、协调联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努力实现农产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同时,选择了四川、山东、广东3个省开展试运行工作,不断优化完善平台的功能和设计。目前,全国已有21万个规模以上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

  我国农业受到生产规模小而散、上市食用农产品身份不明等问题长期困扰。对此,农业农村部提出建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借鉴发达国家工业产品合格证理念,建立与市场准入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推动生产经营主体采取一系列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该制度明确要求生产经营主体经过自检合格、委托检验合格、内部质量控制合格、自我承诺合格等方式,自主出具合格证。目前,浙江、山东等6省份正开展相关试点。

  “受益于以上措施,目前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超过300万个,全国农业生产托管面积达到2.32亿亩,种植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40%以上。”广德福说,建立质量追溯和合格证制度能提高监管效率,促进产业进步,提升消费信心。下一步,将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建立合格证与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通过质量追溯和合格证制度双管齐下,共同推进构建从田头到餐桌的全链条无缝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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