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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关于恢复有关经销企业农机购置补贴资格的通知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局 本站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4日 收藏

内农牧机管发[2019]2号

  有关盟市农机主管部门:

  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相关规定,有关经销企业在补贴资格暂停后,能够认真学习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主动自查、整改,并妥善处理涉事补贴产品引起的矛盾和纠纷。经科右前旗鸿义农机经销中心、乌兰浩特市天丰农业机械经销处和科左后旗鑫诚农机销售有限公司3家农机经销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在相关旗县调查核实整改完成的基础上,结合盟市农机主管部门工作报告及建议,决定自即日起,按程序和有关规定恢复以上经销企业农机购置补贴资格。

  希望自愿参与我区农机购置补贴的产销企业要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规定,强化诚信建设和规范经营。各盟市、旗县农机主管部门要做好以上企业农机购置补贴资格恢复的衔接工作,将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防止暂停期间销售的产品违规享受补贴。同时,要按照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产销企业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努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折不扣的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农机局(代章)

  201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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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nmgn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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