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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关于现行有效部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通报产品所属品目归属变化情况的公示

作者: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本站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5日 收藏

农机鉴〔2019〕4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试验鉴定产品品目归属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4号)要求,我站梳理了现行有效部级推广鉴定结果通报中,产品所属品目归属与现行标准不一致的情况。经核查,赤峰市晨勋农机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生产的55种产品的所属品目归属与现行标准不一致,拟予以调整,现予公示。其他所属品目无变化的产品仍以原部级推广鉴定结果通报的所属品目为准。

  一、公示时间自2019年3月22日至3月28日17:00止。

  二、公示期间,请生产企业认真核对附件中所属品目信息是否符合NY/T 1640-2015《农业机械分类》,若有异议,应于2019年3月28日前,由企业提供简要说明和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bujibaogao@126.com邮箱,纸质材料寄送到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三、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确认所属品目发生变化无异议的产品及时向社会发布通报。

  联系电话:010-59199153,电子邮箱:bujibaogao@126.com,传真:010-59199062。通讯方式: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邮编:100122,收件人:鉴定四室。

  附件:现行有效部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通报中所属品目归属变化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点击下载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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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amic.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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