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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关于2019年第二批部级农机推广鉴定结果的公示

作者: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本站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6日 收藏

农机鉴〔2019〕4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规定,经我站及部分具有部级能力的农机鉴定机构鉴定,莱州华能机械有限公司等78家企业生产的228种产品(见附件)通过部级推广鉴定,拟颁发推广鉴定证书。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2019年3月22日至3月28日17:00止。

  二、公示期间,请生产企业认真核对附件中企业名称、注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和所属品目等相关信息是否准确,若与营业执照和推广鉴定报告、检验报告等不一致,应于2019年3月28日前,由企业提供简要说明和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发送到bujibaogao@126.com邮箱,纸质材料寄送到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三、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产品的信息或鉴定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有关材料等方式向我站反映。反映人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提供有效调查线索,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四、公示结束后,我站将对本批次产品特别是对反映问题的产品进行认真梳理核实,形成本批次发证产品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

  联系电话:010-59199153,电子邮箱:bujibaogao@126.com,传真:010-59199062。通讯方式: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96号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邮编:100122,收件人:鉴定四室。

  附件: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审核通过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目录(2019年第二批)点击下载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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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amic.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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