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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山东跨区作业的,这个日期看准了

作者:中国农机化导报 本站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4日 收藏

  记者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获悉,12月31日之前,全省所有收费公路(含机场高速、收费桥梁和隧道),对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5月1日至6月30日、9月1日至10月31日,全省所有收费公路(含机场高速、收费桥梁和隧道),对跟踪跨区作业的技术服务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同时,对证车不符、证件内容填写不完整、涂改证件、未在免交通行费有效期内或其他违反规定的车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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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szb.farmer.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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