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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印发《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作者: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本站发布时间:2019年05月09日 收藏

农机鉴〔2019〕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试验鉴定站(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各专业站,黑龙江农垦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鉴定站,总站各有关处室:

  为加强和规范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工作,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2018年第3号令)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我站组织制定了《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细则》(见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和本细则关于能力确认相关要求,将在有效期内的原部级鉴定能力认定的农机鉴定机构及鉴定范围,直接确认为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承担机构及鉴定范围,并对涉及机构名称变更的进行变更确认。经确认的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承担机构及鉴定范围见附件2。

  附件:1.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细则

  2.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承担机构及鉴定范围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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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www.amic.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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