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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

作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本站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9日 收藏

闽财农指〔2019〕109号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快提升我省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现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详见附件1),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99-其它农业支出”。

  请按照《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9〕19号)、《2018-2020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闽农综〔2018〕67号)等政策规定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拔付资金。2019年补贴资金有结余的,可结转2020年使用;2019年补贴资金不足的,可使用2020年补贴资金。

  附件:1.2020年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表

  2.2020年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任务清单

  3.2020年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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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nynct.fuji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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