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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关于公开征求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作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本站发布时间:2020年04月13日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起草了《安徽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1.电子信箱:747291228@qq.com。

  2.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徽州大道193号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邮编230001)。

  3.电话:0551-6265377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9日。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4月11日

  安徽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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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地址: http://nync.a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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